1984年,全县共有革命烈士家属153户、军属5474户、革命残废人员350名、复员军人2570名、退伍军人18776名。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本县都要热烈开展慰问驻军并开展优待军烈属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活动。1984年8月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上,崇明县人民政府被评为先进单位。
[谢觉哉题词]
(一)定期定量补助 (二)群众优待 (三)建造烈士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