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福利院位于本县港沿乡,占地50亩,共有职工136名,属上海市民政局管辖。该院前身是大公所广仁院,创设于1935年,当时只限额收养女性老人。1953年7月,该院由县民政科接管。以后,和大椿镇的乐善堂、新五滧的浸德善堂、大公所的圣家育婴堂、堡市育婴堂、聚兴沙的劳教所合并成立崇明县生产教养院。教养院下设老人所、育婴所、劳教所。1958年,划归上海市民政局管辖。同年12月,上海市养老院与县生产教养院合并为上海市崇明养老院。收养人员达600人。1960年7月,移交本县民政科管理。1965年,更名为崇明县老残教养院。1977年9月,重归上海市民政局管辖,改称上海市社会福利院。1978年,更名为上海市第二福利院。1984年,该院收养老人和低能、残疾人员4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