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县志 >> 崇明县志 >> 卷九民政 >> 二、社会救济 >>


(一)失业工人救济

       

1951年,本县建立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对全县940余名失业工人进行登记。1952年1月起,委员会根据省统一规定,向私营工商企业、交通运输等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征收失业救济金,用以发放失业职工救济费和支付失业工人生产自救、转业训练等费用。至1954年,共征收72300元。1952年1月,从失业工人救济费中拨款,建立生产自救袜厂,组织失业工人生产自救。1952年,全县安排370名失业职工就业,自找职业11人。1954年安排就业79人,自找职业134人。



下一页:(二)城镇居民生产自救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