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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月至1951年12月,全县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0起,依法逮捕刑事犯罪分子150名。1954年,发生刑事案件385起,其中盗窃案296起。1959年,发生刑事案件164起,盗窃案占90.24%。
“文化大革命”造成极大的社会动乱,刑事案件急剧上升。1975年全县发生刑事案件834起,为1965年的5.6倍。刑事案件中的流氓犯罪案件十分突出,强奸、凶杀案件比例较高。
1983年,根据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自8月19日至1984年底,进行了5次集中搜捕,依法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733名,此后刑事案件有所减少。1984年,全县发生刑事案件411起,与1975年和1982年相比,分别下降50.7%和37.5%。
在经济领域,1952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对经济犯罪分子予以沉重打击。在国家工作人员中查出贪污分子120名,共贪污公款249273元。在城桥镇336户工商业户中,偷税漏税的有298户、217238万元,盗窃国家资财26户、3796万元,行贿62户、229万元。1982年5月,本县建立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至年底,共查获经济犯罪案49件,依法逮捕经济犯罪分子21名,收缴赃款87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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