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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夕,启东、海门等地一些反动分子逃亡来崇。本县解放后,县政府于6月15日发出布告,责令逃亡来崇的国民党党、政、军、特及一切流亡人员自即日起至28日前往指定地点登记,并在城桥、堡镇、新开河、陈家镇等地设5个登记站。先后登记遣返各类流亡人员6400余名。一些顽固的反动分子拒不登记,勾结本县反动势力,进行破坏活动。与此同时,大批匪特从舟山、大洋山、小洋山等尚未解放的沿海岛屿潜来本县,发展特务组织,抢劫杀人,扰乱社会治安。在梁山庙一带海面上,常有10余艘匪船停泊、骚扰。在老鼠沙、青草沙、二条竖河和海洪港等地的江面上,发生10余起抢劫案。1949年7月7日,驻堡镇人民解放军某部通讯员被特务枪杀。9月22日晚,鸿生号客轮由沪驶崇,途经石头沙附近时,遭武装匪特抢劫,军民7人被杀害。12月,特务刘佐君组织中国国民党革新社,企图暴动。
1949年11月3日,本县成立剿匪委员会,驻军组织武工队,各乡建立治安队,党政军民统一行动,开展剿匪肃特工作。1950年6月,成立海防工作委员会,沿江海45个乡定为边防海防地区,组建73个基干民兵连,设瞭望哨85处、岗哨9个,以监视海上匪特活动。全县83个港口实行封港,昼夜巡逻,检查来往船只,严防散匪出入。1949年6月至12月,共破获特务5股、海匪5股、土匪13股,捕获匪特78名,缴获枪支弹药和电台等军用物资。全县4个区分别召开群众公审大会,遵照“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判处5名首犯死刑,11名匪特徒刑。
1950年初,舟山等沿海岛屿解放后,匪特由公开或半公开的武装结伙活动转为分散隐蔽的潜伏活动。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劳工纵队第三支队匪首张廷怀等,从岱山携枪潜入本县进行破坏活动,5月14日被破获。江苏人民反共自卫救国军第三纵队崇明突击大队匪首顾清徽、朱灿林等潜回本县收罗旧部,收集枪支,企图建立地下武装,暗杀干部,破坏新政权,9月12日被公安机关捕获。是年,共破获特务7股、海匪3股、土匪6股,捕获匪特l12名,其中18名被处决,27名被判徒刑。
附:崇明县政府布告
公字第 号
查自本县解放以来,过去启海敌顽党政军特及一切流亡人员等,散居于城乡者为数颇多,其中有少数不良分子尚继续图谋不轨,影响地方治安。本府为巩固革命秩序、确保人民安全起见,自即日起,责成前启东伪旅崇同乡会(即逃亡分子组织),办理启海流亡人员登记,本府本中共中央既定之宽大政策,凡不继续进行破坏活动者,一律不加以逮捕,并经过登记办理手续后,发给通行证,分批遣送原籍,从事生产劳动改造。为此,凡在本县解放前,散居在崇的启海一切流亡人员,自即日起至二十八日止,自动向各指定地点,进行登记手续,并将所有枪支弹药文件等送交政府,不得隐藏,倘有故意延缓,逾期不登记者,本府以抗拒命令依法处理。仰各凛遵为要!(登记处附后)
此布!
1949年6月15日
县长 姚志仁
副县长 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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