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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3月10日,崇明县民主妇女联合委员会筹备会成立。1951年5月5日召开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成立崇明县民主妇女联合会,选举产生县民主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1957年,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为县妇女联合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妇女联合会被迫停止活动,1973年依复活动。至1984年,共召开过九届妇女代表大会。
根据全国妇联章程和基层组织条例的规定,本县各乡、镇和大队建立妇联合和妇女代表会(简称妇代会),农村生产大队配备1名妇女队长,负责妇女工作。
1950年,全县有393名妇女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送夫参加抗美援朝。1950年5月1日,中央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后,本县妇女组织会同法院等有关部门一起培训干部,组成一支6000余人的宣传队伍,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深入宣传婚姻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1952年,全县分三批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发动妇女向封建婚姻习俗作斗争。据6个区统计,因包办婚姻,夫妻长期不和而离婚的有369人,解除不合理婚约的283人,童养媳回娘家的69人,寡妇再婚的108人。经过土地改革,全县有2230名妇女另立土地证。一部分妇女积极分子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1954年,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妇女,占入社总人数的51.9%。1957年,全县298个高级社中,有正、副女社长261名、女社务委员912名、女队长531名。
1959年,本县开展评选“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的活动,评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3个,全国“三八”红旗手4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4个,市“三八”红旗手62名。1966年,评选出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19个,市“三八”红旗手78名。1978年至1984年,先后3次评选“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共评出“三八”红旗集体76个(其中全国2个,市级8个),“三八”红旗手1005名(其中全国11名,市级145名);1981年,县妇联发起创建“四好妇代会”和“五好家庭”活动。1984年,有666户被评为五好家庭,其中全国15户,市级115户。
历届妇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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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开会日期 |
代表数
(人) |
选举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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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委人数 |
主任 |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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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951年5月5日至9日 |
387 |
23 |
陆秀如 |
施宝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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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953年2月24日至27日 |
313 |
29 |
黄慧英 |
苏美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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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955年6月27日至7月1日 |
279 |
25 |
黄慧英 |
蒋淑珍 苏美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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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957年2月28日至8月4日 |
306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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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淑珍 周品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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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1959年9月8日至9日 |
471 |
41 |
黄慧英 |
周品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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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1962年4月14日至16日 |
432 |
39 |
黄慧英 |
叶芳 季素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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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1964年4月7日至11日 |
520 |
53 |
黄慧英 |
周品兰 叶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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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1973年10月15日至17日 |
1446 |
40 |
黄慧英 |
陈雅珍 朱文秀
刘菊兰 王雅文
叶杏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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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1978年9月27日至29日 |
637 |
34 |
陈雅珍 |
朱庆 周品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