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解放后本县先后成立工会、农会、共青团、妇联、科技协会、工商联、侨联等7个群众团体。清末设立商会;1913年1月,成立农会;1919年7月,建立妇女共进会。共青团建于何时无考,但在1927年9月26日江苏省召开的外埠共青团代表会上,有一名崇明代表参加。解放以后,本县先后筹备建立各群众团体。1949年11月,首先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崇明县工作委员会;1950年1月,成立县农民协会;1951年5月,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1年8月,成立县总工会;1956年2月,成立县工商业联合会;1956年6月成立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崇明县支会;1984年12月,成立县归国华侨联合会。1984年,本县共有6个群众团体。他们团结各阶层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工人团体 二、青少年团体 三、妇女团体 四、农民团体 五、工商界团体 六、科技和华侨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