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文化大革命”的十年纪略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本县的事实也证明,《决议》的这个结论是完全正确的。简略记述这段史实,以供后人之鉴。
1966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有关开展“文化大革命”的《五·一六通知》。中共南汇县委学习了《五·一六通知》,并于6月15日成立县委“文化革命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徐尚絅担任组长,标志本县“文化大革命”的开始。
“文化革命小组”成立后,即向各中学及一些文化单位派出“文化革命工作组”,开始批判“三家村”,后发展到批判资产阶级和所谓“反动学术权威”。8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全县掀起学习和贯彻《十六条》的高潮。8月底,“红卫兵”运动兴起,先是学校学生成立“红卫兵”组织,后来,工厂、企事业单位也成立“红卫兵”,开展所谓“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破四旧”运动。不少学校的教师被作为“牛鬼蛇神”,戴上高帽子游街。全县被作为“牛鬼蛇神”批斗的人数以千计。“四旧”的内容极其广泛,庙宇、教堂、古迹、文物一律被作为“封、资、修”的“四旧”,大部被毁坏。新场镇大街原有一座有几百年历史的石牌楼,是很有价值的古建筑,在这次“破四旧”中被毁。“破四旧”运动后来发展成“抄家”运动,地、富、反、坏、右及所谓“牛鬼蛇神”的家被列入抄家对象,甚至一些教师、医生等知识分子,也因有藏“四旧”之嫌被抄家。全县以各种原因被抄家的有1.1万多户。被抄文物、图书、字画、玉石、工艺品7.3万余件,除玉石、工艺品和部分字画上交市文物清理小组外,不少古书、典籍、文物被付之一炬。惠南、新场等大镇,烧“四旧”一、二天,很多有价值的书刊、文物被焚。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后,一些学校的“红卫兵”开始批判县委派来的文化革命工作组,9月9日,中共南汇县委将《县委热烈欢迎革命群众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在全县各工厂企业、学校、机关张贴,“引火烧身”。9月下旬开始所谓“革命大串联”,所有中学生空校而出,到北京等全国各大城市“串联取经”,外地和市区的一些大学生来南汇“点火”,冲击党政机关。10月中央工作会议后,许多单位的群众开始揪斗“当权派”,不少单位的领导人被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揪斗,戴高帽游街。与此同时,各类“革命造反”组织纷纷成立,至11月份,全县成立的形形色色的“造反司令部”数以千计,全县“司令”多如牛毛。1967年1月1日,造反组织召开万人批斗大会,县委、县人委主要领导人万辉、李钩、张勇进、徐尚絅等在会上被斗,一大批中层干部陪斗,自此,全县揪斗领导人之风愈演愈烈。造反组织任意冲击机关,任意揪斗干部和群众,“走资派”、“反革命”、“保皇派”、“黑帮分子”、“反动权威”等各种帽子满天飞,全县被揪斗的干部群众3100余人。各级党的组织和政府机构均陷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1967年1月,上海的造反组织在张春桥、姚文元的支持下,掀起所谓的“一月风暴”,篡夺了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委的权。南汇一些造反组织也紧紧跟上,于1967年1月18日篡夺了中共南汇县委和县人委的权。全县各单位的造反组织也纷纷奔了所在单位的权,各级领导被迫“靠边检查”、“接受批斗”,全县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陷于混乱。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南汇县人民武装部开始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实行“三支两军”(支持革命左派、支援工业生产、支援农业生产、军事管制、军事训练),并成立“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稳定局势,维持生产秩序。3月1日,王洪文窜来南汇支持一些造反组织冲砸“南汇工人造反联络站”及其下属各基层造反组织,并拘捕了“南汇工人造反联络站”金森林等70余名大小头目。3月初,参与冲砸的一些造反组织联合成立“南汇县革命造反派临时联合指挥部”(简称“临指”)。4月3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4月13日,王洪文又来南汇支持已被砸垮的“南汇工人造反联络站”的一部分人,要他们“不要灰心,要经得起风浪,继续干下去。”在王洪文的支持下,5月28日,一些人在县公安局门前静坐绝食,要求释放被抓的造反派头头。6月,金森林等造反派头头被释放,被砸的造反组织重新恢复,联合成立“南汇县革命造反派打刘邓联络站”(简称“打刘邓”)。至此,南汇形成了对立的两大造反组织——“临指”和“打刘邓”。
“临指”和“打刘邓”两大造反组织在王洪文等人的挑动下,矛盾日益激烈,派性斗争遍及全县,在江青的“文攻武卫”口号的煽动下,武斗事件不断发生。截至1968年3月南汇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全县发生大小武斗事件30余起。还在惠南、新场、大团、周浦等交通要道构筑武斗工事,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全县气氛很紧张。规模比较大的武斗事件有:1967年7月20日的周浦中学武斗事件、1967年7月24日县供电所武斗事件、1967年11月16日延安西路33号武斗事件、1967年12月9日果园武斗事件等,先后在武斗中被打伤的干部和群众400余人,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到严重的损失。
1967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守备1师某团来南汇,接替县人民武装部执行“三支两军”任务,促进两派造反组织于1968年3月19日实行“大联合”,并于3月25日成立军队代表、革命领导干部、群众代表的所谓“三结合”的县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的12名常委中,造反组织的代表占7名;47名委员中,造反组织的代表占80%以上。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即开始所谓“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县成立“清队”领导小组,由军队3名支左干部担任正副组长,下设“专案”办公室,后来又成立“对敌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敌斗争”。“清队”工作先从县级机关干部开始。1968年7月在驻周浦的上海警备区守备一师师部举办第一期“县级机关对敌斗争专题学习班”,参加对象为县委、县人委系统的干部和两派造反组织的人共500余人,历时3个月,凡担任大小领导职务的人,都要接受“审查”,并自我“检查亮相”,搞得人人自危。在这过程中,两派对领导干部各有所打,各有所保,在混战中搞了很多假材料,使一批人遭到诬陷,其中36人被作为“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叛徒”关进“牛棚”(“牛棚”为当时关押所谓“牛鬼蛇神”的处所),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0名。于县级机关举办“专题学习班”的同时,各公社机关和学校、文化单位都举办类似的学习班,全县很多干部和群众挨整,1968年12月,市革委会又派工宣团(由市工人造反派骨干组成的“工人阶级毛泽东思想宣传团”)、军宣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团”)进驻南汇,再次“清理阶级队伍”,仍从县级机关开始。1969年1月9日至5月8日,将县级机关干部和造反派700余人集中在周浦驻军营房举办第二期“县级机关对敌斗争专题学习班”。市工直团头头创立“一棵毒根两根毒藤”之说,即“浦东人民解放总队”为“毒根”,“临指”和“打刘邓”为两根“毒藤”,结下了无数“毒瓜”,以此为依据,顺藤摸瓜,不少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遭到迫害。接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队”运动,各公社、各单位都举办学习班。全县搞出所谓集团性案件26起,其中以“浦东人民解放总队”案和“白衣队”(本地对各种潜伏的国民党反共救国军的总称)案涉及最广。工、军宣团根据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余党马天水的旨意,将解放前中共领导的浦东人民解放总队打成国民党特务组织,使“浦东人民解放总队”的老同志,都在不同程度上遭到迫害,有的连家属、亲友都遭到各种打击。因“浦东人民解放总队”冤案,全县遭迫害的竟达数百人。“白衣队”特务案件,涉及新场公社、宣桥公社、坦直公社、六灶公社、新场镇,因此案受审查的干部、群众达数千人(绝大多数人属冤案、假案)。“清队”运动直至1970年方结束,全县挨整的干部和群众上万人,作为“走资派”、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叛徒、特务、阶级异己分子列入“清理”对象的3652人。由于在运动中搞“逼、供、信”,任意摧残和侮辱被整对象,造成非正常死亡250余人。
继“清队”运动之后,于1970年2月,又根据市革委会的部署,开展“一打三反”(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层层举办专题学习班,全县共审查、批斗3127人,造成非正常死亡62人。
盐仓供销社会计、共产党员庄秋寒,1967年3月出于对“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混乱局面不满,刻写几十张传单投寄给单位或个人,历数“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恶果,主要矛盾对着林彪,其中也有涉及毛泽东的字句,作为“现行反革命”于1970年被判处死刑,直至1979年,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无罪。当时,社会上处处是语录,人们从早到晚,喊万岁,读语录,写语录,因喊错口号、写错语录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而判刑的74人,直至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获平反。
1971年5月26日,中共南汇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会前,在讨论中共南汇县核心小组《工作报告》时,原县委领导人对《工作报告》中的“在伟大的一月革命中夺了旧县委、人委内走资派的权”这一提法想不通,提出异议。会议期间,许多代表对此提法亦表示强烈不满。王洪文、马天水等人闻讯后大为恼火,指责“南汇出现一股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思潮”。6月2日,王洪文、马天水等亲自到党代会上,大整到会的各级干部。6月4日,将全郊区的党委书记以上的干部600余人集中到南汇,以南汇“党代会事件”为反面典型,进行所谓“文化大革命再教育”,把全郊区干部都作为“走资派”批了一顿。
自县第三次党代会之后,南汇围绕对“文化大革命”态度问题,不断地进行所谓“两条路线斗争”。1971年9月林彪自我爆炸之后,南汇开始“批林整风”运动。1973年8月,原周浦中学校长韩玉向县委反映“文化大革命”中新提任学校领导人问题,马天水知道后,认为是“南汇地区又一次右倾翻案思潮”,是“老干部整新干部的典型事件”,召集全县党委委员以上的干部开会,进行所谓“路线斗争”教育,韩玉在会上被迫作检查,另有20多名干部被指责为“与周中事件有牵连”而遭到批评。
1974年,在所谓“批林批孔”运动中,南汇一些造反派头头向市委控告中共南汇县委领导人曹匡人、张勇进等老干部压制批林批孔,对“文化大革命”态度有问题,市委王秀珍批示“南汇的问题相当严重,希望郊区组支持群众揭发批判南汇县委的问题”,并指使团市委书记陈新发带人来南汇“放火”。陈新发在南汇团支部书记会上鼓动团员要“遍地拾柴,到处点火”,对县委、公社、大队进行大胆揭露,都要“烧一烧”,“揭开南汇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盖子”。马天水等决定把南汇作为“右倾复辟的典型”开刀,4月,派联络组坐镇南汇,将中共南汇县委常委集中在县招待所“整风”,进行“查班子”、“查案子”。解决所谓“路线问题”,逼曹匡人、张勇进要所谓“转变立场”,前后整了10个月之久。
1975年,邓小平在毛泽东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着手对许多方面的工作进行整顿,使形势有了明显好转。这一年,本县主要是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运动,发展工农业生产。但从11月起,又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各单位开批判会,写批判文章,南汇县中学仅在一个月内,就写出批判文章5000多篇,召开各种批判会130多次,出大批判专栏190多期。1976年2月16日、17日,中共南汇县委召开有250人参加的党员干部会,对所谓右倾翻案风进行“猛烈反击”。2月28日至3月2日,中共南汇县委召开有2300人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痛击右倾翻案风”,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进一步开展,已开始好转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又被打乱。3月中旬,中共南汇县委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张春桥对蔬菜问题的“批示”。一部分干部对“批示”有看法,认为“批示”挑拨了上海和兄弟省市的关系。《解放日报》发《内参》文章,指责南汇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右的情绪”。4月,北京发生反对“四人帮”的天安门事件,江青等又发动所谓“追查政治谣言”,对干部群众进行镇压,发生所谓“乔新华事件”。乔新华是本县人,在哈尔滨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在家乡参加革命,3月份因公来沪,路过家乡,和当年一起参加革命的老同志在交谈中道及“四人帮”的问题。当时主持中共南汇县委工作的同志将此事报告郊区组领导,马天水得知后,指示“彻底追查清楚,坚决打击”,乔新华被市公安局以“传播政治谣言罪”关押20余天,本县老干部杜林被关在招待所3天,10多名老同志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10月,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南汇县委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拨乱反正,对“文化大革命”中的8784件案件,认真进行复查,其中平反、撤销、修改错误处分和结论的6945件,占总数的79%。对因冤案而致死的人员和家属,分别给予抚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