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编 宗教
清代以前,流行于本县的宗教主要有佛教和道教两种,清康熙年间,天主教传入;清光绪年间,基督教传入,自此,本县境内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和基督教4种宗教。
佛教和道教在本县历史悠久,早在宋、元年间,本县已有永定讲寺、鹤坡道院等寺观30余处。至明末清初,本县寺观数以百计。鸦片战争以后,战乱连年,很多寺观为军队所占,受到严重的破坏。日军侵占南汇后,很多寺观被焚毁。基督教和天主教由于属外国教会势力范围,在半殖民地的中国具有一定的特权,故在日军占领期间,虽然因英、美、法教会势力撤走,但破坏程度较佛、道教寺观轻得多。据解放初期统计:本县境内尚存寺观228座,但多数名存实亡,寺观毁坏不堪,且有寺观而无僧道,名副其实的寺观仅10多座;天主堂29座,基督教堂16座(包括以后划给川沙县、上海县的数字在内),基本完好无损。
解放后,中共南汇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1955年于县人民委员会下设宗教事务科,管理县境内的宗教事务,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保护。“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被禁止,寺庙、教堂遭到不同程度破坏。1980年后逐步得到恢复。1981年11月,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筹备委员会建立。1983年4月,县天主教爱国会筹备委员会建立。之后,县道教协会筹备委员会、县佛教协会筹备委员会相继建立,部分寺庙、教堂得到修复,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