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机关干部多数实行供给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实行薪给制,工厂多为计件工资制。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全面推行工资制。1958年“大跃进”中,否定计件工资制。六十年代开始,企业普遍实行计时制。1956年至1985年,部分调整增加工资7次,全员增加工资2次。1985年年人均工资1198元,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1203元,为1957年的496元的2.43倍,集体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为1182元,为1963年425元的2.78倍。
工资制度 工资调整 历年工资水平 奖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