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编 工商 物价 计量 民国时期,本县始有工商管理,由县政府社会科、民政科兼理,商会、同业公会协助。当时政治腐败,社会混乱,管理徒具虚名,不少官吏借管理之名,行敲榨勒索之实。解放以后,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物价管理、计量管理属工商管理的一部分。在解放初期,本县对私营工商业贯彻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积极扶持,帮助解决困难,以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运用工商行政管理手段,打击不法商人囤积居奇、倒买倒卖、哄抬物价等违法活动,以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1952年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使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工商管理工作一度并入商业局。“大跃进”期间,工商管理受到干扰。“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管理被搞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又重建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将物价管理、计量管理先后从工商行政管理局划出,分别建立县物价管理机构和县计量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