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前宅后植树是农民的传统习惯。海堤植树始于清代。民国以后提倡植树活动。据记载,1946年全县植树915棵,成活475棵,成活率为52%。1947年全县植树48951棵,成活35734棵,成活率73%。
解放后,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植树造林取得了显著成就。1956年,全县植树561660株。1958年开始在海堤营造林带,1959年建立县林场。70年代末,又从事大治河林带的建设。1979年县成立林业站,各乡镇也配备了林业辅导员,加强了植树造林业务上的指导。1982年,县成立绿化委员会,各乡镇建立了苗圃,城镇在镇区开辟花坛,种植花木,美化环境。根据资料统计,到1984年末,全县造林面积在2000亩以上,四旁植树4700万株左右,苗圃面积为553.87亩。
四旁绿化 城镇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