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在区乡政权建设中,民政部门主要参与领导和指导选举工作、乡村制度建设、行政区域划分中的行政工作。人民公社化以后,乡、村不单独设行政机构,民政部门仅参与人代会换届选举中的一些工作。1978年9月第七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后,明确民政部门负有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职责。
行政区域变动 村(街)政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