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
1949年5月南汇解放,县人民政府建立,下设秘书室等9个职能机构。随着政权巩固、经济发展,部门愈分愈细,机构在逐年增加,至1957年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已达31个。1957年整风反右之后,机构调整至26个,1958年“大跃进”又有所增添。1959年以后,值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实行精简机构和下放干部,1961年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仅剩21个。随着国民经济状况好转,事业有所发展,至1966年,县人民政府设22个机构。“文化大革命”开始,原政府机构瘫痪,1968年初成立党政合一的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常设机构7个,而各种临时机构却为数很多。至1976年,逐步纳入常规,设24个工作机构。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党政分开,对机构作大幅度的调整,县革会工作机构23个。1981年恢复县人民政府名称,工作机构增至31个,1985年为3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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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976年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1949-1956年县人民政府(县人委)的工作机构 1957-1966年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1977-1985年县人民政府(县革会)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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