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6年(清雍正四年),南汇建县,行政机构称“县衙”,隶于松江府。辛亥革命后,改“县衙”为“县政府”,行政长官先称“民政长”,后改“县知事”,再改为“县长”,隶于江苏省政府。1938年,日军占领南汇,建立伪政权,先后隶属于伪上海市行政督办公署和伪上海特别市政府。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接管南汇县政权,隶属于江苏省政府。解放后,建立县人民政府。1955年改“人民政府”为“人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称“革命委员会”。1981年,恢复“人民政府”名称。1949~1958年期间先后隶属于松江专员公署、苏州专员公署。1958年11月起,划归上海市政府领导。
县衙 县政府 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