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水利
境内自唐代开发垦殖太湖流域下尾始,即创建塘浦(即干河),通连吴淞江、浏河,排水出长江入海。然因受浑潮入侵,各干河淤浅较速,尤以淞、浏两河为甚。自元代至民国时期,7条主要干河疏浚180余次。但旋疏旋淤,排水不畅之害未得以根治。
解放后,根据“以泄为主,蓄泄兼顾”方针治理河道,调整水系。50年代,大浚浏河和机浚吴淞江;60年代至80年代,疏拓娄塘河、蕰藻浜和练祁塘三条横向东排干河,增加河水东排能力,其他干支河亦相应疏浚。全县基本形成东排入长江和黄浦江为主、南排入吴淞江和北排入浏河为辅的新的排水体系。河水总库容量达8587万立方米,比解放前增加1720万立方米。并建造大控制水闸16座,以稳定内河水位。至1966年,全县基本实现灌溉电气化;至1985年,建成21个圩区,低洼地得到治理。至1987年,全县累计建设“三暗”(暗渠、暗管、暗沟)工程面积1.11万亩;共完成水利工程土方1.04亿立方米、石方和混凝土方37.73万立方米,总投资1.96亿元,平均每亩耕地427.58元,其中国家投入占51.78%,集体投入占4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