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解放前,本县城镇建设落后,街道石板铺设,道路狭窄。解放后逐步进行改建或新建。至1984年已改建新建街道25614米,埋设下水管道31352米,新建、扩建县办集体或国营旅馆12家。全县建成自来水厂68家,用水人数达125118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25.85%,处于市郊先进行列。
本县的陆路交通,解放前十分不便,各集镇间靠乡村泥路联结,通车公路仅2条。解放后重视道路建设,至1984年已建有市县共有的干线公路6条,县属公路14条,合计20条,总长190.27公里。各公路将邻近各县与全县各乡乡政府所在地集镇紧密相连,并设有公共交通线路。南亭、南航、南奉等公路为市重点战略保障路段。全县另有机耕路172条,总长403.2公里。
本县堪称水乡,颇多农村桥梁,解放时计有5824座,但均为木桥、砖桥和石桥。解放后,旧有的人行桥梁陆续废弃,新建了一大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公路桥梁和水利桥梁。至1984年底,全县有公路桥梁158座,主要水利桥梁142座。另存石拱桥12座。
住房建设,解放前集镇居民多以瓦平房为主,楼房甚少,农民多以草房为主,瓦平房次之。经过30多年来的建设,早已今非昔比。1955~1984年,全县所建居民住宅,仅房管部门所辖者,即已达33.32万平方米。从县城到各乡集镇,均已耸立起一批居民住的新楼房,其中单县城的贝港区居民住宅群,至1985年11月即已有102幢交付使用,住户2355户,使用面积12.47万余平方米。农民住房,经历了从草房到瓦平房,再到楼房的变化过程,目前农村已基本实现楼房化。
解放前,本县并无市政管理、公路护养和桥梁施工的专门机构。解放后先后建立了县公路管理所、市政工程管理所、桥梁预制加工场等单位。基本建设的投资也逐年增加。1949~1984年,全县基本建设总投资为12171万元,其中县属单位财政拨款占63.6%,集体单位自筹金额占36.4%。另外,乡(社)镇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1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