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县志 >> 川沙县志 >> 第十八卷政权、政协


第十八卷 政权、政协

概述

川沙于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始置抚民厅,设抚民同知。宣统三年(1911年)成立议事会、参事会,不久活动停止。民国元年(1912年)改厅为县,设知事。民国16年1月改为县政府,设县长。同年3月,中共川沙地下组织和国民党县党部,接管县政权,建立县临时政府。“四·一二”政变后,即被国民党右派扼杀。民国35年5月,成立临时参议会,次年2月成立参议会。川沙沦陷期间,国民党县政府转入地下。1945年2月,浙东行政公署任命鲍季良为川沙县长。抗战胜利,恢复国民党县政府。1949年5月,川沙解放,建立川沙县人民政府。

1949年10月,召开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3年开始,普选县、乡、镇人民代表。1954年6月,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次年8月在县首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2月,召开县首届人民政协会议,成立政协川沙县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人委”被“造反派”夺权,县政协被迫停止活动。1967年3月建立“县革命委员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1980年12月恢复县人民政府。同年3月,县人民政协恢复正常活动。

第一章议会、权力机构
第二章政府机构
第三章人民政协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