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卫生防疫
解放前,区境公共卫生设施极差,大多数居民居住环境恶劣,各种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与职业病的发病率、死亡率均高于全市其他区。
解放后,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把除害灭病、改变城市卫生面貌作为重要任务。1950年10月,在长寿路223号组建区卫生防疫站,组织全区医疗机构和开业医务人员参与卫生防疫工作。1952年,区卫生防疫站迁澳门路671号。50年代中期,区属医院及企业事业医院,逐步建立健全预防保健组(科);工厂企业医务室扩建为工厂保健站;中小学配备卫生保健教师,后又普遍设置卫生室;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红十字卫生站,农村则有村卫生室。从而形成了全区卫生防疫保健网络,积极开展传染病管理和防治工作。全区在开展卫生防疫工作中,总结出一整套地段预防保健经验,得到推广应用。1986年,区卫生防疫站迁花溪路101号现址。1990年,区属医院有防疫保健组、科17个,工厂企业有保健站(室)472个;全区共有卫生防疫专业人员332人,保健站医务人员21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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