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渎职侵权检察
1993年至2000年6月,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线索208件,依法立案侦查131件。先后深入340个工地进行安全检查520次,发现和纠正违章事故隐患1120项,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违章通知书》和《限期整改指令书》190份。法纪检察科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记集体二等功和集体嘉奖2次。根据刑诉法的管辖规定,受理范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3~1997年,主要受理渎职、侵权和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第二阶段是1998年至2000年6月,主要受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