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公安分局消防科(属武警上海消防总队编制),共消防官兵15人,负责全区防火安全工作。1995年2月28日,黄浦公安分局消防科改称黄浦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处。机构级别、工作职能,隶属关系不变,加强正规化建设,实行政务公开。1996年11月四川中路401号火灾后,加大对老式居民楼的防火工作力度,消除火险隐患。1998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黄浦区防火监督工作进入依法监督、依法管理、依法治火新阶段。至2000年6月,全区已连续三年半未发生重大火灾。
第一节 防火监督检查 第二节 防火安全宣传 第三节 群众消防组织培训 第四节 重大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