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筑业管理
区建筑管理所、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区建筑工地管理所对全区建筑市场各种建筑经营活动和工地施工实施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建筑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工程合同和工地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管理。
区建筑管理所每年对区属施工企业进行年检和综合考评,给予企业资质升级、降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组织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1997年4月培训中心成立至2000年6月,举办各类管理人员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254人,举办项目经理培训班3期,培训7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