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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作葆珊,名佩珍,以字行,浙江定海人。家境贫困,10岁来沪当学徒,勤快、好学,17岁时东家起用为总帐房兼营业部主任。光绪四年(1878年),在新开河开设慎裕五金号,专营大五金,获利甚丰。以后,在同乡叶澄衷帮助下,在上海市内外陆续经营金融、保险、交通、面粉、丝织、公用事业等多种企业,成为商界巨子,光绪三十一年和宣统二年(1910年)先后当选为上海总商会副会长、会长。
朱葆三积极参加反清斗争。辛亥革命前夕,协助陈其美策反巡防营统领姜国梁,使姜倒戈反清。宣统三年11月3日,朱葆三得悉南京督署关于镇压上海革命党、商团的密电,立即密告李平书,使起义军占据主动。沪军都督府成立一个月后,朱葆三继沈缦云任财政总长。上任之时,都督府财政困难,朱葆三用自己的声誉作担保,向外商、钱业及工商业借款,弥补空缺,一度使都督府渡过难关。民国元年(1912年)2月,朱葆三与陈其美共进退,辞去财政总长一职。民国8年,朱以上海总商会会长名义通电支持段祺瑞政府破坏五四运动,受到舆论界抨击,即辞去上海总商会会长职务,退出政治舞台,转而投身于公益事业。民国15年9月22日,卒于西门外斜桥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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