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卫生防疫
明清两代霍乱、 伤寒、 鼠疫、 天花、 猩红热等时疫,
在旧城厢一带时有暴发, 且来势凶猛, 死亡人数众多, 及至民国时期, 城厢地区, 棚户连片, 简屋成群, 卫生设施落后, 天花、 霍乱、 伤寒、 白喉、
猩红热、 麻疹、 肺结核、 流行性脑膜炎等传染病频频侵袭,周期流行。有时虽设有一些临时防疫委员会,
采取种痘、打预防针、消毒隔离等防疫措施,都未能有效遏制。
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关怀人民健康,1950年就建立区卫生防疫站,组成预防保健网络,进行传染病管理和预防接种,实施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1952年消灭天花。1954年消灭狂犬病。麻疹在50~60年代有9年发病达万人以上,1963年发病率高达2114/10万,1965年接种弱毒活疫苗以后直线下降。1962年发生埃尔托型霍乱病例,发病率为0.63/10万,及时控制续发,未有死亡。1967年消灭炭疽病。1971年起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1972年起未发生白喉病例,麻疹、疟疾、伤寒都得到有效控制。
全区传染病年均总发病率:50年代为3091.19/10万,60年代为5117.86/10万,70年代为2708.06/10万,80年代为1526.53/10万。1992年为315.44/10万。传染病死亡率:1992年为11.12/10万,与1951年相比,下降9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