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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教育部设置视学,市县教育行政机构中也有相应的视导组织。解放前,境内中小学均由市教育局督学视导。解放后,市、区教育局视导员下基层中小学幼儿园视导。
1985年9月,区教育局建立视导组。1988年8月,筹建督导室。1989年10月,为了加强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和不断提高质量的需要,建立南市区教育督导室,受区政府和上级督导机构领导,由教育局代管。督导室以专职督学为主,并聘有兼职督学。
区教育督导室建有督导工作计划、检查、反馈、调控和总结汇报制度,定期向分管区长、区教育局长汇报、研究工作,平时加强与教育局各业务科室的协调联系,定期向全区中小幼学校领导作督导评述报告。结合区的实际,依据市订标准精神,已制订南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督导室在对全区教育单位普遍督导的基础上,进行重点专题督导,并就全区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如对“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的认识及实施情况”等均进行过专题调查,并提出了相应的报告和建议。督导室重视结合教育工作开展教育科研。如《充分发挥督导功能,促使学校教育“转轨”》、《1993年学校课程教材改革地区政策配套研究》、《教师日常工作评价研究》、《青年园长职业成熟度的调查与研究》、《学校心理气氛》等科研课题,或由督导室单独立题研究,或与区教育局、教育学院等联合进行。《教育督导初探》和《幼儿园督导工作体会》两文,就督导工作应明确目的性、强调科学性、贯彻民主性、发挥创造性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对提高督导实效有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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