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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教育,为历代政府所重视。清代,朝廷通过书塾、学堂向学生传播封建礼教。民国政府以三民主义教育为德育内容。新中国成立初,贯彻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1957年起贯彻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文化大革命”中,以阶级斗争为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着重进行旨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理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一、清代、民国时期
清乾隆年间,书塾、义学使用启蒙读本《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神童诗》,高一级程度为“四书”、“五经”,向学生灌输“忠君孝亲”思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下“兴学诏”后,中小学堂设修身、读经两课,以“师法孔孟,学崇圣贤”宣扬封建道德观念为宗旨。读经课内容为《孝经》、“四书”、《诗》、《书》、《易》等。
民国元年(1912年)蔡元培任教育总长的教育部公布民国新定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行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废读经,单设修身课。民国4年,袁世凯公布《特定教育纲要》,恢复读经。次年,袁倒,又废读经。
自清末至民国初期,学校教师普遍注重“国耻”教育,勖勉学生“为国雪耻”。不少学校自定校训与学生行为规则。民国11年,高小以上设公民课,初小设社会课(包括公民课内容)。民国18年改设“党义”课,以三民主义为教育内容,政府规定党义不及格不得升级。在此期间,中小学相继成立中国童子军,以“智仁勇”为教育标志,高小、初中学生均为童子军。梅溪小学为早期建立童子军团的学校之一。民国21年又改党义课为公民训练,采用“中心训练周”方式,按周进行教育目标中心训练,如“诚实周”、“礼貌周”、“卫生周”等。民国23年,各校推行“新生活运动”,以礼义、廉耻、整洁、简单、朴素为中心目标,从衣食住行、待人接物做起,以期养成“新生活”习惯风气。学生自治组织实行“区、乡、保、甲”制度,或建“市政府”,下设各部局,以训练学生自治能力,培养公民观念。
民国26年八一三事变后,南市沦陷。日伪政权推行奴化教育,遭到广大爱国师生抵制。抗日战争胜利后,当局训令各中小学进行所谓“戡乱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管训,但是,广大师生反对独裁争取民主的革命活动蓬勃开展,敬业、大同、清心、民立女中、中国女中、中华职校尤为活跃。
二、解放以后
废除旧学校的训育制度,禁止体罚学生,建立尊师爱生的新型师生关系;取消公民课和童子军组织,开设政治课。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为政治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49年下半年起,中小学陆续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和少年儿童队。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运动中,对学生进行爱国、反帝、反封建教育。1950年以后的参干参军运动中,区内中学各有一批学生积极报名,投身革命,学生干部和青年团员尤为坚决。
1953年全区教会学校接管后,停止了宗教教育。1954年起,着重进行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劳动习惯、劳动技能和热爱劳动的思想感情。1955年起,实施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学生守则》,作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内容。1957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普遍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参加工农生产劳动或校内外服务性劳动。“大跃进”期间,中小学参加“大炼钢铁”、“大办农业”的活动,中学“大办民兵师”,进行军训,加强国防教育。但是由于劳动过重活动过多,打乱了正常教学秩序,也影响了系统基础知识的学习,影响了教学质量。直到1962年重新确立“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正确方针以后,才逐步得到纠正。1960~1963年,全区中小学开展“学习刘文学”活动,深入进行中小学生《守则》教育,掀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热潮,出现了勤奋学习,尊师守纪,团结友学,勤劳节俭的良好风气,学生思想品德面貌一新。
“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阶级斗争”为主课,鼓吹“造反有理”,批判“师道尊严”,成立“红卫兵”、“红小兵”组织,出现学生藐视教师、组织纪律松弛的混乱局面。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教育工作逐渐走上正轨。学校恢复教导处(或设政教处),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构,恢复共青团、少先队组织,重新开展学雷锋活动;贯彻教育部修订的《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重点进行纪律教育,整顿校风校貌。区以林荫中学、浦泾中学为突破口,树立榜样,逐步扭转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现象。
1979~1984年,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道德、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以及“学雷锋,争三好”教育活动;1985年对学生进行“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两热爱(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两精神”(献身精神、科学精神)教育,开始德育“创新实践”的探索。在各项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强调自我教育;并注意调动家庭和社会的积极力量,配合学校教育工作。开展“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在公安、检察、司法部门大力支持下,各校普遍进行法制教育。对青少年犯罪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和综合治理。试办豫园、杨思等少年军校,不少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争取家长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987年区政府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和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各街道相继成立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小东门街道社区委员会积极支持学校教育,关心地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经验得到国家教委和市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区教育局于1985年建立德育研究室,联系实际,对德育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途径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对6000名中学生的思想状况调查,编印出版《德育论坛》及德育辅助读物。受市教育局委托,率先在1/3学校试行《德育大纲》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青春期教育试点,取得经验在全区推广。1986年12月建立班主任学会,培训青年班主任,举行五届德育研讨交流会,增加班主任津贴,表扬德育先进教师,树立以尚文中学优秀教师黄静华为代表的班主任标兵。各科教学注意潜移默化,寓教育于教学之中。1990年,结合“迎亚运”、“抗洪救灾”、“学赖宁”等活动,进行“爱我中华、爱我人民”的爱国主义教育,有计划地进行近代史、现代史和国情教育。区成立艺术教育委员会,各中小学重视美育教育,开展歌咏、舞蹈、绘画、书法、朗诵、课本剧等各种艺术活动,举办一年一度的艺术节,注意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培养艺术特长,陶冶高尚情操,使美育与德育融汇结合。全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面貌日益改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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