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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本为宿儒学者讲学之处,晚清演变为科举考试的准备场所。考生平时研读经书,每月朔日参加官课,根据官署长官命题要求,领题作文,按期交卷,月课主要内容是写八股文章(又称时文或经义)和试帖诗,统称“制艺”。
元明时期,在今南市区境建立的著名书院有4所:清忠书院,元至正年间(1341年)邑人章元泽建沂源书院,在今淘沙场地。仰高书院,在今聚奎街附近,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知县郑洛书建祠,面北对学宫,故名仰高,后祠移别处,遂改为书院。启蒙书院,在今光启路旧县署东北,明陆深宅的东面。
清代在今区境内建立的著名书院有敬业书院、蕊珠书院、龙门书院、求志书院和梅溪书院5所(详见第三编《老城厢》)。
官塾、义学均为儿童启蒙教育机构。官塾为官立;义学(义塾)多为团体募款设立,招收清寒子弟入学。清同治、光绪年间,城内官府及善堂设立的学塾有崇正官塾、蓬莱义学等17所,外国教士办的有20多所(其中女学4所)。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9月,清政府下兴学诏,令各地书院改设为学堂,各省会的大书院改为高等学堂、都城的书院改为中等学堂、州县的书院改为小学堂,地方自行捐办的义学也改为小学堂。境内书院学塾均遵令改为学堂。
此外,还有个人所办的私塾,自清代至民国长期存在,后期的改良私塾向小学靠拢,已非旧学性质。解放前,境内私塾多设于棚户简屋地区,收教贫苦子弟识字学算,师资差,塾舍小,学生少,经当时教育当局整顿、改良,至解放初已所剩无几。据1954年12月调查,区内有私塾9所,学生769人,教师22人。至1956年,市教育局对全市所有私塾进行了处理,有条件者改为儿童识字班,差者淘汰,区内当时尚有6所私塾转为儿童识字班。包括19个班级,学生763人,教师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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