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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修中修
房屋大修本无规定周期,旧时业主认为需要修理时,招请水木作或包作头估价修理。解放后,市公共房屋管理处成立后,对新接管的房屋立即安排大修。区房地局下属房屋修建公司,主要承接公房的大修任务,每年10余万平方米,社会零星房屋的修理由合作化的房屋修理服务站承担。60年代大修的房屋,中瓦屋面较多,施工难度大,泥工操作能手韩宝仁创造了翻排中瓦屋面双手操作法,提高了工效,保证了质量,曾在全公司推广。1973年以后,区内公房大修面积每年在17~20万平方米,远远不适应房屋老化的情况。露香房管所和39万平方米旧房,每年仅能安排约2万平方米大修。1979年后,一些著名建筑,如豫园湖心亭、城隍庙大殿、文庙大成殿、小桃园清真寺、董家渡天主堂等都进行过恢复性大修理。区房屋修建公司成立了南华古典建筑工程队,专业从事古建筑修复工程。青工杜雪荣勤学苦练泥塑技术,完成了豫园和城隍庙大殿屋顶不少花卉人物的雕塑。1990年,区政府授予他“南市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
1985年以后,各房管所把小块急修的房屋包给外地来沪的建筑单位修理。全区每年安排近5万平方米。房产局对上下水道的更新和里弄路面的翻修,视房屋条件许可,接水进屋、按幢装表;使沿用数十年的石板、弹街石路面翻修成水泥路面,改善了里弄卫生环境。1988年起,房产局把改善低电压工作列为实事之一,每年拨出专款增装电表,放大线路。80年代以来,不少居户在单位支持下,对原有的简屋、棚屋作结构性的改建,许多简屋翻修成混合结构的楼房,改善了居住条件。到1988年,已有5460户居民翻造21.34万平方米房屋。至90年代,由于旧区改造开工面扩大,和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私房结构性修理减少,修缮工程偏于装饰性。
1982~1988年南市区私房翻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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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户数 |
面积(平方米) |
年份 |
户数 |
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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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
1313 |
50400 |
1986 |
553 |
1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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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
610 |
37500 |
1987 |
215 |
9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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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
517 |
25000 |
1988 |
105 |
4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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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
418 |
27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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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险房屋修理
旧城厢房屋大多数是砖木结构,已普遍超龄,险情时有发生。区房地部门接管房屋后,分批大修理,延长了房屋使用年限。梅雨台风季节,区房地局成立防汛防台小组,组织危险抢险队,保障居住安全。1965年,全区查出甲类危房578幢,乙类危房854幢,危险点7891处及危险私房1034幢点,经及时抢修,解除险情。1981年起,各房管所设专职查险员,对全区33274幢房屋逐幢检查,按结构、墙体、屋面、门窗等项评分,确定房屋的完好等级,作为安排大修计划的依据。1985年起,针对房屋梁柱木质老化断裂多的情况,查险员加强检查隐蔽部位,对平顶开洞深入探看,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一些坍屋伤人事故。1988年,境内发现危房604幢27079平方米,涉及居民1164户,市政府要求三年内解决。区房产局在区政府的支持下,依靠各方面力量落实解决。经3年努力,完成了原订目标。但仍不断有新的危房发现。公管房屋中,严重损坏的有12671幢,116.64万平方米,一般损坏的有17962幢,248.59万平方米;私房严重损坏的有17859幢,83.43万平方米,一般损坏的有6797幢,60.29万平方米。这些房屋合计508.85万平方米,占境内居住房屋的53.56%。
三、日常维修
私房业主出租房屋,大多不负日常维修的责任。解放初期为修理房屋而诉诸法院的事屡有发生。市房地产公司邑庙蓬莱管理所成立后,曾分设管理组,负责房屋管理和日常养护。区房地产公司成立之初,即按街道设立管理组,日常维修由管理组解决。后来房产增多,为了便利居民,管理员深入里弄,逐步形成管养段。1963年基本确立管养合一的联合管养段体制。管养段是房管所下属的段组,每所设3~5个段,由一名管理员任段长,按房屋多少配备泥、木工人。但始终没有按面积配足人力,住户对此颇多意见。1978年,露香园路房管所提出“小修不过三(天)、急修不过夜”,区房地局在该所召开现场会加以推广。1986年,区房产局制订了合格管养段的基本要求,推行房屋维修服务经济承包责任制。针对阴沟阻塞、坑池满溢等影响群众生活的情况,1989年起,各房管所设立卫生巡视员,对所管范围内的粪池和窨井登记造册,每天巡视,需要改善的,会同环卫局、城建局分批解决。1990年,市政府把改善便民小修和大楼服务工作列为实事项目,房产局严格考核、严格制度,小修及时率达95.75%,完成率达99.34%,质量合格率达92.4%。居民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2%。高层住宅的楼容楼貌和电梯服务经过整治,取得较高的社会评价。小北门高层1号楼被市房地局命名为“信得过”高层住宅。
四、建筑材料供应
南码头附近,解放前曾有大小木行百余家,是上海木材、砂石、砖灰的集散地。解放初,经营原木的单位归并市木材公司。1956年公私合营后,蓬莱区建筑材料区店有木材商店6户,竹行9户,大小砖灰行56户;邑庙区店(含原嵩山区部分)有木行14户,砖灰行31户。房地产的配套行业,还有沟路瓦筒厂、砖瓦厂、水泥厂、石灰厂、码头和运输船队,1960年合并为建筑材料公司后,由区建设局和市建筑材料公司双重领导,一些设在郊县的工厂先后划归市房地局管理;1961年,木材商店也划归市木材公司小额供应站。1962年7月,区建筑材料公司划归区房地局领导,主要负责供应区房屋修建公司和各房管所修房的建筑材料,兼顾市场零售,网点逐步减少。公司内部设储运站、仓库、煤渣砖厂(后改名建筑材料厂)、综合加工厂等单位。对水泥、木材、钢材,根据市局计划,核拨供应;砖、瓦、砂石、石灰等90%自行采购;石灰厂生产的纸巾、水灰,除供应区内需要外,还供应市建工局和其他区。随着浦东新工房的大量兴建,1983年,新设集体所有制的南新建材商店,满足居民对装饰材料的需求。1985年起,建筑材料公司由生产管理型转向经营型,对上实行基数利润承包,超额分成;对外扩大采购,增加装潢装饰材料的供应,增设门市部,与外省单位联营生产墙面涂料。建筑材料市场兴旺,不仅其他系统纷纷经营建筑材料,局属各基层也开设了不少建筑材料经营部和商店,使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跃上新的台阶。
1980~1992年南市区建筑材料公司销售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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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销售金额(万元) |
实现利润(万元) |
年份 |
销售金额(万元) |
实现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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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
2217.0 |
228。6 |
1987 |
3215.8 |
2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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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
1939.1 |
168.6 |
1988 |
3479.8 |
2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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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
2029.4 |
178.6 |
1989 |
3116.3 |
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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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
2273.7 |
180.0 |
1990 |
3060.2 |
1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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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
2675.1 |
242.6 |
1991 |
2391.5 |
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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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
3095.6 |
276.2 |
1992 |
2611.3 |
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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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
3137.0 |
2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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