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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南市区志 >> 第二十三编房地产 >> 第四章房地产经营开发 >>


第三节 房屋维修

       

一、大修中修

房屋大修本无规定周期,旧时业主认为需要修理时,招请水木作或包作头估价修理。解放后,市公共房屋管理处成立后,对新接管的房屋立即安排大修。区房地局下属房屋修建公司,主要承接公房的大修任务,每年10余万平方米,社会零星房屋的修理由合作化的房屋修理服务站承担。60年代大修的房屋,中瓦屋面较多,施工难度大,泥工操作能手韩宝仁创造了翻排中瓦屋面双手操作法,提高了工效,保证了质量,曾在全公司推广。1973年以后,区内公房大修面积每年在17~20万平方米,远远不适应房屋老化的情况。露香房管所和39万平方米旧房,每年仅能安排约2万平方米大修。1979年后,一些著名建筑,如豫园湖心亭、城隍庙大殿、文庙大成殿、小桃园清真寺、董家渡天主堂等都进行过恢复性大修理。区房屋修建公司成立了南华古典建筑工程队,专业从事古建筑修复工程。青工杜雪荣勤学苦练泥塑技术,完成了豫园和城隍庙大殿屋顶不少花卉人物的雕塑。1990年,区政府授予他“南市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

1985年以后,各房管所把小块急修的房屋包给外地来沪的建筑单位修理。全区每年安排近5万平方米。房产局对上下水道的更新和里弄路面的翻修,视房屋条件许可,接水进屋、按幢装表;使沿用数十年的石板、弹街石路面翻修成水泥路面,改善了里弄卫生环境。1988年起,房产局把改善低电压工作列为实事之一,每年拨出专款增装电表,放大线路。80年代以来,不少居户在单位支持下,对原有的简屋、棚屋作结构性的改建,许多简屋翻修成混合结构的楼房,改善了居住条件。到1988年,已有5460户居民翻造21.34万平方米房屋。至90年代,由于旧区改造开工面扩大,和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私房结构性修理减少,修缮工程偏于装饰性。

 

1982~1988年南市区私房翻修统计表

年份

户数

面积(平方米)

年份

户数

面积(平方米)

1982

1313

50400

1986

553

19400

1983

610

37500

1987

215

9529

1984

517

25000

1988

105

4626

1985

418

27555

 

 

 

 

二、危险房屋修理

旧城厢房屋大多数是砖木结构,已普遍超龄,险情时有发生。区房地部门接管房屋后,分批大修理,延长了房屋使用年限。梅雨台风季节,区房地局成立防汛防台小组,组织危险抢险队,保障居住安全。1965年,全区查出甲类危房578幢,乙类危房854幢,危险点7891处及危险私房1034幢点,经及时抢修,解除险情。1981年起,各房管所设专职查险员,对全区33274幢房屋逐幢检查,按结构、墙体、屋面、门窗等项评分,确定房屋的完好等级,作为安排大修计划的依据。1985年起,针对房屋梁柱木质老化断裂多的情况,查险员加强检查隐蔽部位,对平顶开洞深入探看,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一些坍屋伤人事故。1988年,境内发现危房604幢27079平方米,涉及居民1164户,市政府要求三年内解决。区房产局在区政府的支持下,依靠各方面力量落实解决。经3年努力,完成了原订目标。但仍不断有新的危房发现。公管房屋中,严重损坏的有12671幢,116.64万平方米,一般损坏的有17962幢,248.59万平方米;私房严重损坏的有17859幢,83.43万平方米,一般损坏的有6797幢,60.29万平方米。这些房屋合计508.85万平方米,占境内居住房屋的53.56%。

三、日常维修

私房业主出租房屋,大多不负日常维修的责任。解放初期为修理房屋而诉诸法院的事屡有发生。市房地产公司邑庙蓬莱管理所成立后,曾分设管理组,负责房屋管理和日常养护。区房地产公司成立之初,即按街道设立管理组,日常维修由管理组解决。后来房产增多,为了便利居民,管理员深入里弄,逐步形成管养段。1963年基本确立管养合一的联合管养段体制。管养段是房管所下属的段组,每所设3~5个段,由一名管理员任段长,按房屋多少配备泥、木工人。但始终没有按面积配足人力,住户对此颇多意见。1978年,露香园路房管所提出“小修不过三(天)、急修不过夜”,区房地局在该所召开现场会加以推广。1986年,区房产局制订了合格管养段的基本要求,推行房屋维修服务经济承包责任制。针对阴沟阻塞、坑池满溢等影响群众生活的情况,1989年起,各房管所设立卫生巡视员,对所管范围内的粪池和窨井登记造册,每天巡视,需要改善的,会同环卫局、城建局分批解决。1990年,市政府把改善便民小修和大楼服务工作列为实事项目,房产局严格考核、严格制度,小修及时率达95.75%,完成率达99.34%,质量合格率达92.4%。居民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2%。高层住宅的楼容楼貌和电梯服务经过整治,取得较高的社会评价。小北门高层1号楼被市房地局命名为“信得过”高层住宅。

四、建筑材料供应

南码头附近,解放前曾有大小木行百余家,是上海木材、砂石、砖灰的集散地。解放初,经营原木的单位归并市木材公司。1956年公私合营后,蓬莱区建筑材料区店有木材商店6户,竹行9户,大小砖灰行56户;邑庙区店(含原嵩山区部分)有木行14户,砖灰行31户。房地产的配套行业,还有沟路瓦筒厂、砖瓦厂、水泥厂、石灰厂、码头和运输船队,1960年合并为建筑材料公司后,由区建设局和市建筑材料公司双重领导,一些设在郊县的工厂先后划归市房地局管理;1961年,木材商店也划归市木材公司小额供应站。1962年7月,区建筑材料公司划归区房地局领导,主要负责供应区房屋修建公司和各房管所修房的建筑材料,兼顾市场零售,网点逐步减少。公司内部设储运站、仓库、煤渣砖厂(后改名建筑材料厂)、综合加工厂等单位。对水泥、木材、钢材,根据市局计划,核拨供应;砖、瓦、砂石、石灰等90%自行采购;石灰厂生产的纸巾、水灰,除供应区内需要外,还供应市建工局和其他区。随着浦东新工房的大量兴建,1983年,新设集体所有制的南新建材商店,满足居民对装饰材料的需求。1985年起,建筑材料公司由生产管理型转向经营型,对上实行基数利润承包,超额分成;对外扩大采购,增加装潢装饰材料的供应,增设门市部,与外省单位联营生产墙面涂料。建筑材料市场兴旺,不仅其他系统纷纷经营建筑材料,局属各基层也开设了不少建筑材料经营部和商店,使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跃上新的台阶。

 

1980~1992年南市区建筑材料公司销售利润表

年份

销售金额(万元)

实现利润(万元)

年份

销售金额(万元)

实现利润(万元)

1980

2217.0

228。6

1987

3215.8

270.4

1981

1939.1

168.6

1988

3479.8

246.4

1982

2029.4

178.6

1989

3116.3

213.9

1983

2273.7

180.0

1990

3060.2

197.5

1984

2675.1

242.6

1991

2391.5

140.4

1985

3095.6

276.2

1992

2611.3

125.2

1986

3137.0

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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