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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沿革
清咸丰五年(1855年),上海县因粮册被毁,重行丈量土地,发给执业田单,归户负担漕忙等捐税,产权买卖、转移、析产,由地保、册书办理,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在卖契上注明。开埠后,租界当局“永租”土地,由道台临时派员会同勘丈。光绪六年(1880年),上海道在毛家弄沿浦涨滩设水利局,由县知事督率,清丈涨滩,造册升科。光绪十五年(1889年),设会丈局专司此事,但不办理国人之间的土地勘丈。光绪二十二年,马路工程善后局将筑路余地勘丈出售。辛亥革命后,上海县地方款产经理处的绅董提议清文土地。民国13年(1924年),县知事批准成立清丈局,挂牌于凝和路也是园。姚文枬任总董,实施清丈土地,机构属商办和官方性质。
民国16年上海特别市成立后,在也是园设土地局,进行土地清丈和总登记,换发土地执行证。
上海解放后,境内邑庙区和蓬莱区的土地分别由市地政局第四、第五办事处管理,公共房屋由市公共房屋管理处中南区办事处管理。1952年10月,市地政局与市公共房屋管理处合并,成立市房地产管理局(简称市房地局),下设上海市房地产公司,在人民路厚德大楼设邑蓬管理所,后迁至西藏南路547弄47号原京江公所办公。1956年,市房地产经租公司在淮海东路6号分设邑庙区经租所,经管邑庙、蓬莱两区的代理经租房地产。市公私合营房地产公司在崧厦路2号(现属黄浦区)分设邑庙业务所和蓬莱业务所。
二、南市区房产管理局
1957年,市房地局决定按区建立房地产公司,按街道设管理组,业务由市局直接管理,党政由中共区委、区人委领导,在区人委内设立房地产管理科,科长由房地产公司经理兼任。邑庙区房地产公司在宁海西路42号,蓬莱区房地产公司在西藏南路547弄47号。1959年底两区合并,成立南市区房地产公司,公司地址在陆家浜路821号。
1962年7月,撤销区房地产公司,成立南市区房地产管理局,下辖区房屋修建公司、建筑材料公司和13个房管所。1984年政企分开,房产经营公司管理公房经营业务,房地局成为行政管理机构。
1986年1月,区撤销房地局,建立房产局,下设房产经营公司、房屋修建公司,建筑材料公司。各房管所和绿化灭蚁所重新划归房产局领导。
三、南市区规划土地局
1986年,房产局下设土地管理科,领导小南门、半淞园、周家渡三个土地管理小组。1987年10月,南市区土地管理局成立,受理境内用地申请和核发土地使用证。下设3个分所,分管土地使用登记和收租工作。1990年,与区规划办合并,成立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下设规划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土地管理科、用地管理科、城建档案室和监督检查队等部门及3个分所,局址在林荫路258号。
四、南市区住宅建设办公室
1962年,区人委建设科开始从事小块棚户改建。70年代,区革委会城建办下设住宅建设小组。1979年3月,改为区住宅建设办公室,地址在江阴街455号。负责协调市、区各单位的投资和自筹资金,制定棚户改建计划,在浦西地区先后改建47个基地,造房25.9万平方米;在浦东开发26块基地,造房47.3万平方米;并联合市属单位投资开发西凌家宅、海潮路和西三街基地。1990年成为区建设委员会领导下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地址在陆家浜路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