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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南市区志 >> 第二十一编人事·劳动 >> 第二章劳动 >>


第一节 劳动力管理

       

    一、职工队伍

    解放前,南市区小商、小贩、小厂工人及手工业者居多,他们生活清苦,生老病死没有保障,职工队伍很不稳定。

    解放初,邑庙、蓬莱两区的工厂中绝大多数仍是私营小厂。1952年,邑庙区1928家工厂全部是私营工厂,职工26798人;蓬莱区有工厂2300家,职工37355人,其中私营工厂2298户,职工36542人,国营工厂仅2家,职工813人。1956年从卢湾区划入部分地区和企业后,邑庙、蓬莱两区产业工人上升为86563人,手工业工人35321人。1960年两区合并为南市区后,部分地区和企业归还卢湾区,产业工人、手工业工人下降为78050人,三年困难时期,精简下放职工,到1963年产业工人、手工业工人下降为70122人。1964年市属工厂上交市工业局后,其职工人数由市直接统计,全区职工人数明显减少。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私合营企业职工全部成为国营企业职工。区属单位特别是街道里弄企业职工数增加较多。1977年底,区手工业局撤销,工厂全部上交市第二轻工业局。1978年区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共65812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第三产业发展迅速。这一时期,新老职工队伍交替变化幅度很大。1991年,全区职工人数共86387人。至1992年,区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84963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39479人、集体所有制职工45484人;固定工79509人、合同工5454人。

    二、劳动就业

    解放前劳动就业实行雇佣制度,资本家可随时解雇工人,职工经常处在失业威胁之中。抗日战争爆发后,区境内几家较大的工厂企业都被毁于战火,许多中、小型工厂纷纷倒闭,解雇工人。

    解放后,邑庙、蓬莱两区人民政府把旧社会遗留下来的5万余失业人员,组织“以工代赈”、政府救济和介绍就业。50年代后期,组织大批家庭妇女参加社会劳动。以后,每年安置新增长的达到就业年龄的青年。1950~1962年,共安置54万余人就业。

    1950~1956年,主要是处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1952年9月,邑庙、蓬莱两个区都成立了劳动就业分会。到1953年共登记失业人员5万余人。根据恢复发展生产的需要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条件,采取政府介绍就业和失业人员自行就业相结合,参加工业生产和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相结合的劳动就业政策。两个区到1956年底共解决失业人员就业达3万人。

    与此同时,两个区都比较重视做好少数民族失业人员的安置和失业青年的技术培训工作。邑庙区安置171名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就业。蓬莱区1956年将955名青年安置到工厂培训车工、钳工技术。

    1953~1956年,对失业人员发放救济金962362元,棉被、棉衣裤4779条(件)。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由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多方面为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条件,帮助失业工人成立了43个生产自救组织,有2000余名失业人员参加。1958年组织大批家庭妇女参加里弄生产组、服务站、食堂、托儿所等社会劳动。到1958年两个区的2万余失业人员就业问题得到基本解决。1961~1965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工厂职工人数有所下降。

    1968年开始对历届高、初中毕业生分配去工矿、企业、农村等地。在这期间,共安置历届毕业生去工矿企业工作的有85861人。其中,在市区工矿企业的79750人(包括残缺青年688人),去外地工矿的6111人。

    1978年全国劳动总局提出改革国家统包就业制度,逐步建立新的就业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工人退休后,可招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就业。南市区在1978年10月筹建区劳动服务公司,扩大就业门路。1978~1985年共安置劳动就业213550人。这是解放以来安置劳动就业数量最多的时期。其中工人退休子女顶替进单位的99928人,从事个体经营的800多人。

    1986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招收新工人一律实行合同制。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1988年成立南市区劳务市场,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扩大企业招工自主权。1986~1992年,共安置劳动就业56112人,其中,为安置农场知青职工商调、落实政策对象、随军家属、征兵对象、征地工等各类人员共35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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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周日劳动力市场 

     三、劳动培训

    1.职前培训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普遍开展对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前的培训,逐步做到使一切需要近期培训的人员先经过培训以后再就业”的规定,1980年区教育局、区劳动局联合创办南市区职业培训学校。至1992年,对5865名待业人员进行126次项职业技术培训,对24757名待业人员开展就业形势、方针政策和正确选择职业的就业前思想教育,并对1806人实施在职岗前29次(项)的专业培训。

    2.等级工培训 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区劳动局1990~1992年共培训厨工、电工、缝纫工及厨师、点心师等28个工种。其中,三级工2655人,四级工378人,五级工1360人,六级工36人。3年总计培训等级工44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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