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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工资制度及工资基金
解放后的40多年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宏观管理体制的变化,干部工资制度经历过几个变化阶段。50年代初,随解放军进城的南下干部和新吸收进机关的干部、群众团体的脱产干部均实行供给制,待遇基本一样;至1952年,实行干部等级工资制,不同等级的干部,供给金额不一,但差别不多,自1952年起,部分供给制待遇的干部,改为按干部等级领取薪金,至1956年,按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全部改为工资制(低薪制),新吸收的干部凡原有工资高出机关工资的,其高出部分作为“保留工资”处理,在以后按级别提高工资时抵冲,有的自动放弃。1963年,南市区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中,经民主评仪,有1259人升级。另有126人初次评定级别。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展后的十年中,干部工资基本未动,仅进行过一次范围很小的低工资调整。机关干部中多数人1956~1976年的20年中,没有加过一次工资,有的还减了工资。1977年8月,区委、区革会工作人员中调整工资的面为40%,共有66人增加了工资,月增资总额406.11元,平均每人月增资6.15元。1978年11月,区委、区革会和工、青、妇机关2%的人调资,有5人增资,月增资总额35.50元,平均每人月增资7.10元。1979年10月,区机关40%的人调资,共有1533人增资,月增资总额8904.42元,平均每人月增资5.80元。
80年代起,调整工资的年份增加,增资幅度加大。1981年10月,教育、卫生、体育3个部门共14913人增资,月增资总额133120元,平均每人月增资8.93元。1982年12月,增资4658人,月增资总额37135元,平均每人月增资7.97元。1985年,全国进行以职务为主的第三次工资改革,。结构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南市区146个独立核算单位有23156人列入工资改革,100%人员增资,月增资总额为457048元,人均月增资19.65元。1986年,机关、事业单位21687人中有8807人增资,月增资总额63711元,人均月增资7.23元。1988年机关、事业单位有3087人增资,月增资总额26035元,人均月增资8.45元。1988年有1398名老干部,老专家增资,月增资额11121元,人均月增资7.95元。1989年增资人数21899人,月增资总额330550元,人均月增资15.09元。1991年6月,南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实行临时职务(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工作人员实际担任或聘任的职务(岗位)和工作年限确定,当时定最低为每月10元,最高为每月40元,平均每月全区发放金额490455元,人均19.68元。1992年对临时职务(岗位)津贴又进行了完善、调整、晋升,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调整晋升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临时职务(岗位)津贴标准最低为25元,最高为85元,平均每月全区发放金额935281元,人均达40.63元。
南市区编委自1988年7月起,
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审核各单位人员编制、用人指标,再批准工资基金额度。这个新办法,使30多年来实行的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改变为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机结合的人员编制,用人计划和工资基金“三位一体”管理方法。经过半年的努力,积极清退计划外用工,到1989年底,全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消灭超编现象。
1992年,南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全部职工22450人,其中固定职工21140人,合同制职工866人,临时工37人,计划外用工407人,全年发放工资总额8699.7万元,其中基础职务工资3004.8万元,奖金2417.5万元,津贴1931.6万元,补贴1160.9万元,加班工资33.1万元,其他151.9万元。
二、福利
1952年开始,国家干部患病给予公费医疗,病休工资按规定发给。1955年起对女工作人员产前产后给予检查住院,产假工资照发。1956年规定因公负伤致残待遇,随着经济增长,死亡发给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实行探亲假、公休假以及福利费提取标准和使用办法。1965年南市区国家机关(含公安、税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225人,提取福利费188660元,支出个人补助金额108255.59元,在结余部分中支出集体福利15434.75元。福利费提取:1979年8月,人均工资不满60元的,每人每月提1.50元,60元以上的按工资总额提2.5%。以后根据年平均工资逐年提高,至1992年提高为每人每月6.50元,是年用于家属医疗费补贴244199元,慰问病员补贴21022元,集体福利补贴800400元,其他974242元。
为解决干部短期疗(休)养问题,黄山干部疗养院1987年开放后,区人事局组织干部前去疗(休)养,1987年5批230人,1988年5批245人,1989年3批157人,1990年7批353人,1991年5批238人,1992年4批186人。
三、干部退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制度是1955年颁布实施的,1978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安置老弱病残干部办法》,到1992年底,南市区共有退休干部6813人,其中有1954人受聘参加各项有益于社会的工作。占退休干部总人数的30%。机关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对退休干部的生活状况经常给予关心,逢年过节进行慰问,对经济上有困难及长期患病的退休干部送慰问金、慰问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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