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审计
在区国家审计机关建立以前,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经济活动分别由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通过本身的业务工作,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能。
1984年6月5日,上海市南市区审计局建立。1985年初,少数单位开始落实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随之,境内其余企、事业单位相继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1987年5月上海市南市区审计事务所成立。形成以国家审计为主体,企事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组织体系,并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工作。
1991年12月区审计局聘请三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参与区审计局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事项的审定,以及对审计工作的再监督。
区审计局建局9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审计业务不断开拓发展,制定了加强业务的廉政建设的10项制度,审计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拒宴请、拒礼品、拒买紧俏便宜商品达100余次,连续4次被评为区文明单位,并于1989年度获得上海市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1991年区先进党支部称号,《人民日报》、《文汇报》曾在头版头条加以综合报道。历年被评为全市审计机关优秀工作者1人,市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2人,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区给予记大功4人次,记功34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