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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
人行南市区办于1981年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部南市分部。1985年,分行信托部改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区信托分部相应改称信托投资公司南市分公司。1987年3月,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分行信托投资公司,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营金融企业,区信托投资分公司又改称“南市信托代理处”。
二、业务
区信托业务开展以来,发挥信托的“三大职能”(即融通资金、财务管理和沟通横向联系的职能),并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核算的准确性。
1.推行委托代款
南市信托分部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以税后积累资金作保证,对街道工业企业的资金需要,改上级借款为委托贷款。1981年在蓬莱街道试点,1982年全区13个街道全面推开,逐步把街道工业的经济活动纳入银行信用渠道,取得显著效果。与1982年对比,1983年区街道工业总产值增长23.93%、利润增长23.23%、流动资金周转加速10.75%、销售款结算期缩短17.94天,部分企业由亏损转变为盈利。
1986年,信托代理处接受市财政局的委托,办理沪南热电网的专项委托贷款。1986~1989年,累计放、收贷款200余笔,金额2300万元。至1989年底,有60余户用上热电网提供的新热源,减少了耗煤多的小锅炉,节约了堆煤、堆灰场地。
同年,为支持开发节能新技术,接受市节能办公室的委托,开办节能基金委托贷款业务。至1989年底,共放、收贷款570笔,累计金额达1亿元,取得可喜的节能效果。仅1989年一年,即节省标准煤33889吨、节电14245度、节油2627吨、节水73645吨、节汽2464吨。
2.开拓金融租赁业务
1985年,向常熟精毛纺织染整厂提供设备租赁贷款500.74万元。该厂于同年9月试产成功,11月份投产,至1986年,利润达86.7万元,1978年固定资产税利率达50%,高于48%的国家标准。
此外,先后向十六铺绿苑商厦发放租赁贷款200万元,用于添置空调、电梯设备,使该商厦提级成为区内中档宾馆;向区服务公司所属南市出租汽车公司发放租赁贷款400万元,用于添置出租汽车40辆,以缓解区内叫车难的矛盾等。1984~1992年,信托代理处共发放租赁贷款50余笔,累计金额2580万元,发展了横向经济联合,支持了设备更新和网点改造。
除以上主要业务外,为适应第三产业发展,发放验资委托贷款,既防止国家资金的集体平调,又帮助新建企业解决铺底资金困难。此外,还开展住房贷款、委托清欠、出具信用担保等业务。
区内信托业务的发展,开辟了筹资、融资的新渠道,支持了地区经济的发展,也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92年底止,委托基金达到5975万元,累计创利117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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