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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南市区办事处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
1.组织机构
上海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陆续在市区设立分支机构。在南市,首先于1949年7月,在民国路(现人民路)53号原江苏省银行南市办事处原址,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第五办事处;在中华路1450号原上海市银行南市支行原址,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第六办事处。1950年6月,办事处改以所在街道命名,第五、第六办事处分别改称小东门办事处和老西门办事处。1949年11月,原交通银行民国路支行奉命复业,沿用旧名,继于1950年6月改称人民银行小北门办事处。1950年9月,在董家渡路500号设立人民银行小南门办事处。1952年6月,人民银行小东门办事处和小北门办事处合并,成立人民银行邑庙区办事处;老西门办事处和小南门办事处合并,成立人民银行蓬莱区办事处。1956年2月,上海市区辖调整,撤销嵩山区建制,原嵩山区北部的人行机构并入人行邑庙区办事处。1960年1月,市区辖又一次调整,原人行邑庙区办部分机构与蓬莱区办合并,成立人民银行南市区办事处(以下简称人行南市区办)。同时,人行浦东县支行撤销,原东昌区办部分业务划入南市区办。
1971年3月,银行与财政局合并,7月,人民银行南市区办与南市区财政局合并办公。1979年1月,人民银行恢复独立建制。
1984年1月,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并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同年10月。在人民银行南市区办原址,以原有机构和人员成立工商银行南市区办事处。1992年10月因机构升格,改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原设在中华路1392号,1993年2月,迁至陆家浜路1234号。
工商银行南市支行设办公室及基层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工作计划,协调各科、分理处,加强全面管理;设计划信贷科、储蓄科、会计出纳科,分别负责现金计划、工商信贷、储蓄和结算业务;设监察科、稽核科、储蓄帐表中心,分别负责对支行工作和业务的监督;设人事科、劳动工资科、宣传教育科,分别负责对干部职工的聘用、考核、教育、培训及工资福利工作;设保卫科负责支行及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在党委书记领导下,设党务办公室,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的领导。
到1992年底,工行南市支行共有干部职工863人。按级别分,有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57人、一般干部744人、工人49人、合同制工人6人。按职称分,有经济师、会计师103人、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351人、经济员、会计员190人。
2.业务经营
组织调节货币
人行南市区办成立后,编制现金计划和综合信贷计划,加强现金管理与工资基金监督,组织现金回笼,控制不合理投放。通过组织调节货币,稳定金融、物价,促进生产、流通发展。1950年4月,政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后,邑庙区和蓬莱区人民银行办事处分别设立计划科,对开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的现金收付、使用和库存,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集中开户、核定库存限额、组织现金归行、扩大转帐和编制现金收支计划等工作,集中分散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大量资金。
1962年,人行南市区办调整各单位现金库存限额,并积极组织现金归行,使全区商业单位的解现率达到商销收入的96%。同时,加强结算工作,制止携带大额现金或空白支票外出采购,以及赊销、预付等违反结算制度的现象。“文化大革命”时期,现金管理陷于停滞状态。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各行各业拨乱反正,人行南市区办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区1148个单位重新核定库存限额,纠正在现金使用、财经纪律、职工借支、互助储金等方面的问题。1984年,重新调整现金库存限额,扩大对受管单位的检查;同时,依靠各级组织,加强宣传教育,纠正擅自坐支、扩大福利、公款存储蓄和设小金库等问题。
银行体制改革后,工行南市支行继续加强现金管理工作。1985年,重点抓大额现金的审批、消费基金的审查等。1986年,重点抓严格控制坐支,压缩不合理库存和过夜现金;清理小金库;检查现金来源和去向等。1987年重点抓审查大额付现,制止单位套现及变相使用货币等。1989年再次对全区5462户受管户全面检查,重新核定库存限额。
鉴于工资性支出是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1960年2月,人行南市区办选择重、轻、纺8个单位试行工资基金管理,取得经验后,会同劳动局在全区各单位中贯彻执行,并增设“工资基金存款”科目,按单位、按系统严密控制工资基金投放。1962年,规定临时工的工资支付须有指标和劳动部门的证明,堵塞非法招工、私招滥用等漏洞,建立“钱跟人走”的工资基金转移制度。1964年4月,与区劳动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使用临时职工的实施办法有关手续和支付工资的几点意见》,通过工资基金监督,加强对使用临时工的控制。“文化大革命”中,工资支付渠道混乱,工资基金监督遭到破坏,直到1976年10月后才逐步恢复。1979年以后,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制度,人民银行南市区办贯彻上级指示,加强对发放工资、奖金的审查。企业多发工资、滥发奖金,除拒绝付款外,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1981年,书面反映177起,1983年,书面反映462起。
存款业务
对公存款
解放初期,存款发展缓慢。1950年,实行现金管理,扩大了存款来源。至1959年底,邑庙、蓬莱两区合并前夕,人民银行邑庙区办和蓬莱区办的对公存款余额分别达到1567.7万元和1219.6万元。1960年,人行南市区办成立,对公存款逐年上升。“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因生产失常,财经纪律松弛,存款不稳定,其中1970、1971、1974、1976等年份,区内对公存款出现下降局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生产发展;企业采取超额利润提成,自有资金增加;商业单位划小,存贷分户,铺底存款增加;以及加强宏观控制,挖掘物资、资金潜力等因素,存款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递增,仅1985年,因信贷失控、银根抽紧,派生存款减少,企业相互拖欠增加;1991年,又因部分单位划归浦东新区,这两个年份的对公存款略有下降。工行南市支行为充实信贷资金,多方面采取措施,努力组织对公存款。支行在信贷科建立对公存款组、各企业分理处设专职或兼职的存款管理员,并在重点工商企业中聘请资金信息员,形成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信息网络,及时掌握资金动向,开展有效揽存。同时,推行“绿卡”服务,大户结算给以优惠;电脑终端上柜,提高工作效率;设立“文明窗口”,办好“银企园地”,并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优良的服务,优质的工作,赢得企业单位信任,及时回笼资金。对公存款根据开户单位和资金性质分为企业存款和其他存款两大类。企业存款包括国营、集体企业的结算户存款、专用基金存款、技术改造资金存款等;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机关、团体存款、保险、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单位的其他存款等。至1992年底,工行南市支行的这两类存款余额分别为51661和32021万元,对公存款合计83682万元。对公存款原来都开立活期存款户,1987年后,为扩大和稳定信贷资金来源,大力发展单位定期存款和大面额可转让存款证(简称CD)业务,吸收企事业单位流动性不大的资金。至1992年底,工行南市支行这两种存款的余额分别为392万元和1115万元。
人民币储蓄存款
解放初期,开办拆实储蓄、保本保值储蓄,吸收社会游资,稳定金融、物价。1953年起,对储蓄实行鼓励和保护的政策,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区内储蓄进一步发展。1958年建立一批服务站和储蓄代办所。1959年,参与组织人民经济生活。这两年储蓄有较大发展。后因受“左”的思想影响,降低了利率,加上自然灾害的发生,1961年、1962年,区内储蓄存款连续2年下降。1963年后,整顿机构,改进服务,坚持储蓄政策,有重点的开展业务,储蓄又出现较好的增长势头。“文化大革命”期间,储蓄机构、人员都遭到削弱,储蓄政策遭到破坏。1968年,对所谓“十类分子”在银行的储蓄存款实行冻结,在区内这类冻结存款几达全部存款的1/4。同时,储蓄利率大幅度调低,达到解放以来最低水平,“储蓄多了是资产阶级”、“储蓄利息是剥削”等谬论流传,严重挫伤了群众参加储蓄的积极性。1967~1969年,区内储蓄存款连续下降,至1969年底,储蓄存款余额降至3466.4万元,仅为1966年底的71%。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方针指导下,银行发挥利率杠杆作用,连续7次提高储蓄利率。工行南市支行抓住机遇,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服务、优质的工作为主要手段,大力揽储。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扩建、改建储蓄所11个,扩大营业用房面积2.4倍。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存款第一、顾客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思想,加强柜面纪律,开展文明服务,评选“优秀服务员”和“双佳”(最佳储蓄所、最佳储蓄员),支行职工方佩佩于1992年被评为市分行级“服务明星”。认真贯彻《储蓄业务会计出纳规章制度》,组织职工勤学苦练写、算、点、记业务技术,努力做到准、快、好;并推广使用计算器、电脑、ATM自动柜员机等,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显著提高。总行下放增办储蓄存款种类的权限后,先后举办了“葵花牌电冰箱存贷结合储蓄”、“金项链存贷结合储蓄”。1985~1988年间又举办定期有奖储蓄10余期,以奖代息,并首创与老城隍庙工艺品商店、上海珠宝玉器厂等单位协作,向储户赠送购货优惠券,在当时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更多吸收储蓄作出了努力。同时,积极开展代理业务,代收公用事业费、房地产税和公地租;代收儿童保险费和家庭财产保险费;代发工资和退休金;代理国库券和建设债券的还本付息。适应证券交易发展,代发股票认购证,代收股款,代办股东帐户的股票买卖款的收付等,形成一个存款增加、业务面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的良好局面。工行南市支行的储蓄工作得到地区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1986年5月,在按地区建立老西门、豫分、浦东三个储蓄推进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全区性的储蓄推进委员会,由区长担任主任委员。1981年,支行与团区委、区妇联联合开展“勤俭节约好青年”和“勤俭节约好当家”评选活动。1982年,与团区委联合开展“讲勤俭、树新风”征稿活动和“学海迪、创新风”好青年评选活动。1984年与区工会办事处和团区委联合举办“继承革命传统,发扬勤俭新风”游园会。1985年与区工人俱乐部及团区委联合举办“理想之光,南市青年健康美”活动。1987年与区文化局、区文化馆、《劳动报》、乐凯彩扩公司联合举办“乐凯杯增产节约摄影比赛”活动等。上海电视台及一些报刊多次作了报导。工行南市支行通过加强宣传服务,连年超额完成储蓄存款任务。1990年底,支行储蓄存款余额达117336.6万元,12年的增长数超过前30年的10倍以上。其中老西门储蓄所的储蓄存款余额超过2.5亿元,在全市储蓄所中排名第三,并跻身于全国百大储蓄所行列。在储蓄构成中,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包括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和保值定期储蓄余额达96484万元,占全部储蓄存款余额的82%,反映区内储蓄的稳定性。零存整取有息有奖集体储蓄,是南市支行的业务特色,曾在全国储蓄工作会议上作过介绍,1991年(浦东划区前)月收储额达694.99万元,在全市名列前茅。1990年全区居民平均每户在工商银行南市支行参加各种储蓄5.4户,存款4347元。
外币储蓄存款
解放后,南市区的侨汇在区侨联等支持配合下,有一定发展。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左”的错误影响,区内约有50%的侨汇户中断了汇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侨汇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1981年,区内代解侨汇达316万元,为1976年的1.4倍。1988年,工行南市支行开办外币储蓄业务,于7月20日设外币柜于老西门储蓄所。1991年4月,又在小东门储蓄所增设外币柜。外币柜主要办理美元、港币、日元等外币存款业务。1989年,扩大服务项目,增办国外票据托收业务(即现汇户);办理出国留学生存款证明;办理出境人员携带存款证明。1990年12月起,经外汇业务局批准,增办外币调剂业务。通过扩大服务范围,外币存款(折合人民币)从1988年的519万元增至1992年的12500万元。1989年,外币柜被评为支行治保先进集体,1990年被评为市分行外币柜先进集体。
3.信贷业务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行区办工商信贷主要用于支持内地自来水公司、华商电气公司等公用事业;支持工商企业发展生产的临时资金周转需要,保证市场供应;举办小额放款以打击黑市利息。1951年起,开办押汇业务,支持土特产与手工业品的运销。
邑庙和蓬莱区办先后于1952年底、1953年初设立计划股,编制年度综合信贷计划和季度信贷计划。在信贷资金投向上,支持国营企业发展生产、流通,并推动私营工商业改善经营管理,但1959年后,在流动资金供应上,实行“全额信贷”,以致造成企业对银行的过分依赖。1960年区工商信贷比1957年猛增117%。
1960年人行南市区办认真贯彻“当年平衡,略有回笼”的方针,抓住企业供产销平衡、挖掘物资和资金潜力等主要环节,用好、管好、管严、管实贷款,帮助企业实现增产不增资。1962年,区内工商信贷净回笼2513万元。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银行信贷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区贷款余额从1967年2440万元,猛增至1971年的5736万元,(流动资金占用财政资金2038万元尚未计算在内)。1971年,通过帮助企业清产核资、清仓挖潜、落实销售、控制采购、处理积压、催收拖欠等措施,1972~1974年间,区信贷余额控制在6000万元以内。但接着,由于停电、停气,产品不配套,企业基金超支、财务制度混乱等原因,信贷资金再度失控,1976年达到9082万元,百元产值资金占用率也从1971年的8.96元,增至1976年的11.45元。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银行加强资金管理,推行资金分口管理、财务收支计划、资金平衡会议、经济活动分析等办法,扭转信贷上升的局面。1977年全区工业产值比上年增11.22%,而工业信贷余额下降151万元,百元产值资金占用率也降至10.56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行南市区办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方针,支持经、纺、手工业的增产,支持商业采购,扩大商品流转。1979年贷款余额达12333万元,比1978年增长28%。
1984年第四季度后,全国出现货币投放过多、消费基金增加过猛、信贷规模失控的情况。工行南市支行在宏观控制、微观搞活方面进行探索,努力管住信贷指标,灵活调度资金,支持区内生产、流通的健康发展。
1986年,再度出现经济过热、资金紧张的情况,工行南市支行通过停止贴现、陆续收贷等办法,压缩贷款6000万元;同时,灵活调度资金,首创“条批块贷”的新办法,为信贷关系在他区的企业先后发放贷款136笔,累计金额达2亿元,既支持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又帮助兄弟支行缓解信贷资金紧张的困难。南市支行的举措受到市分行的高度评价和市经委的称赞。
1989年以后,南市支行积极执行“信贷倾斜”方针,优先支持大中型企业及出口创汇企业的资金需要,支持国营商业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和商业网点改造,并运用信贷杠杆,促进三类企业扭亏为盈。在工业贷款方面,1989年,对区内求新造船厂、耀华玻璃厂、港口机械厂等5户大中型企业,新增贷款幅度达82%。1990年,支持求新造船厂、港口机械厂、新力机器厂、路桥建设公司等4个单位增产出口产品,其贷款余额达支行国营工业贷款的1/3以上。在商业贷款方面,支持集体商业发展,补充国营商业网点不足;支持知青就业,发展个体、合作经济。为支持豫园商场,南百公司、及副食品、五金交电等行业增设网点和出市采购;支持区政府改造豫园地区网点设施、建设浦东新区商业网点、开办老西门灯光夜市等,积极供应资金。
从1980年开始,人行南市区办积极支持工业企业,提高生产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更新设备,增产出口产品。以及帮助一批地区集体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工商银行南市支行技改贷款逐年上升,到1990年底,余额达2804万元。
为改变单一的银行信用形式,从1986年开始,上海市发展商业信用,恢复了票据贴现业务;并开展同业拆放。1989年南市支行共贴现272笔,11710万元,其中代兄弟支行办理的贴现业务达202笔,10499万元。市分行开办短期资金市场后,南市支行积极参加资金融通,帮助兄弟支行缓解资金困难,1988年拆出155笔20亿元,1989年拆出131笔29亿元。
1983年,国营企业流动资金从原来财政、银行分口供应和管理,改由银行统一管理。人民银行南市区办在督促企业清资金、清物资的基础上,根据预计的销售增长率和资金周转加速率,核定企业流动资金定额。1988年,与区粮食局签订《试行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协议》,改信用贷款为担保贷款,既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又促进企业改善管理,得到区财办和总分行的重视。1989年,又先后与集管局、区土产杂品公司、区烟糖公司签订行业风险担保基金协议。至1990年,实行贷款风险担保的有关公司达到10个,使支行首创的贷款风险担保基金的经验由点到面,向全行业、全系统方向发展。1987年,豫园商场成立全市第一家股份公司,支行组织人员深入现场,探索股份制企业的贷款管理新路,写出专题报告。1989年,上海建设机器厂与香港路桥公司合资成立上海建设路桥有限公司,南市支行对合资企业的资金管理作了有益探索,引起总分行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支行贷款余
额达30978万元。1992年,因部分单位划归浦东新区,贷款余额减为27539万元。
4.银行结算
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结算中心的任务。1988年,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务院批转《关于改革银行结算的报告》,制订新的《银行结算办法》。在结算办法改革中,南市支行先后举办宣传活动48次,参加3665人次,举办学习班,参加3219人次。在企业单位的共同支持下,新的结算办法得到顺利推行,支行同城业务中,票据结算达到93.88%。
在业务处理上,解放初期,沿袭旧银行的做法,即由业务部门负责柜面营业和外勤工作,会计部门负责内部会计核算。1952年,推行“会计集中制”,业务部门全力对外,柜面营业及内部会计核算全部由会计部门负责。1953年,推行“存放汇结合”,使存、放、汇业务可在同一柜面办理,以方便客户。1954年,实行一人为复核员,二人为营业记帐员的三人专柜制。1958年,银行干部先后三批下放农村。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又片面强调服务观点,实行“柜面一手清”,把记帐、复核、出纳三个环节合为“柜面接待”,凭证审查、现金收付均由一人办理,事后集中记帐。与此同时,推行“两地收付”,把企业单位的收付分散到储蓄所办理;以及“无人接待柜”,由企业自行投送转帐凭证,自盖回单,不通过接柜员审查,破坏银行会计基本原则,削弱了监督,造成帐款混乱,严重损害了银行信誉。1959年以后,贯彻总分行指示精神,加强流动资金管理,提高工作质量。1962年,恢复了钱帐分管、事先记帐、逐笔复核等基本制度;开展了帐务、资金、财务的“三清”工作;帮助74户银企帐目不符的单位清帐。1964年,加强柜面监督,揭发违反政策等非法活动144起;制止长期挪用、宕欠公款、贪污中饱、非法经营等违反财政纪律活动15起。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职工下乡劳动,人员紧缩,部分储蓄所改为“综合服务所”,办理企业业务,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复杂性,许多规章制度不破自破,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局面。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把整顿内部管理作为拨乱反正的一个重要方面,开展“三清”(清帐务、清资金、清财产)和“三化”(管理制度化、帐表规格化、操作科学化),翻查上万本传票,核对17000多笔银企利息,抄对10多万笔抄家物资,揭露有关制度、帐务、资金等方面问题200余个,并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充实了人员。1984年10月工商银行成立,按分理处设置总会计,加强业务监督机制。1987年,贯彻分行制订的《遵章遵纪守法准则》,加强柜面纪律,提高职业道德。1989年,开展会计目标管理,认真贯彻总分行会计制度,设文明服务窗口,加强托收承付逾期未划回的查询工作,千方百计疏导资金,加速周转,得到企业的普遍赞赏;与此同时推广使用电子计算机,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工商银行南市支行因加强管理,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于1991年、1992年,连续被评为市行级先进行处及分行级文明单位。
工行南市支行的企业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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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地址 |
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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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路分理处 |
中华路1392号 |
小南门分理处 |
黄家路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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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东门分理处 |
中华路15号 |
斜桥分理处 |
陆家洪路9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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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路派出柜 |
丽水路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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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南市支行的储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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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地址 |
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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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西门分理处 |
复兴东路1151号 |
豫园所 |
丽水路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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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西门所 |
复兴东路1151号 |
大东门所 |
复兴东路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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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场所 |
蓬莱路342号 |
陆家浜路所 |
中山南路三角街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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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路所 |
蓬莱路71号 |
求新厂联办所 |
苗江路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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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东路所 |
河南南路563号 |
大兴街分理处 |
陆家浜路9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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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香园路所 |
露香园路139号 |
大兴街所 |
陆家浜路9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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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路所 |
河南南路253号 |
制造局路所 |
制造局路5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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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分理处 |
黄家路15号 |
车站路所 |
车站路5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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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东门所 |
中华路21号 |
关桥所 |
中山南路4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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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门所 |
黄家路15号 |
南区街所 |
南区街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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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浜中路所 |
方浜中路2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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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1992年工商银行南市支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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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1984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1991 |
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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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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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存款增长率 |
% |
4.28 |
12.85 |
22.46 |
27.9 |
23.94 |
10.44 |
21.96 |
24.46 |
16.53 |
|
2.储蓄存款增长率 |
% |
19.95 |
22.03 |
33.27 |
25.7 |
18.4 |
9.63 |
28.10 |
21.45 |
13.97 |
|
3.资金运(利)用率 |
次数 |
7.63 |
3.03 |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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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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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 |
122 |
127.84 |
78.56 |
97.8 |
80.03 |
|
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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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损失率 |
% |
0.01 |
0.029 |
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