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放以后,1950年两区根据市税务局部署进行纳税普查,控制工商业纳税户14494户(其中:邑庙区6428户、蓬莱区8066户);摊贩10257户(其中:邑庙区4109户、蓬莱区6148户)。
1956年,撤销嵩山区,嵩山、黄浦部分地区并入邑庙区。公私合营高潮时,邑庙的工商业户9033户(其中:工业3570户、商业5463户);固定摊贩8700户。当时有97.5%的私营工商业户批准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后,在200个中心厂和48个区店领导下改造原有企业。蓬莱区通过公私合营后,有公私合营工商户6197户(其中:工业1939户、商业4258户)、合作社200个共858户、私营企业392户、摊贩6900户。
1960年1月,邑庙、蓬莱两区的税务分局合并成立南市区财政局后,企业户数有3027户(其中:中央企业、市属企业、区县级企业679户、合作企业、里弄办企业等395户、小商小贩1953户),为集中管理,区财政局成立工业、商业、地方三个科。
1965年2月,市税务局决定对国营工业企业集中管理,原南市区征管的国营工业企业划归上海市财政局直属分局实行专业管理,南市区专管的工商纳税户减少为1081户,其中:中央企业19户(粮食17户、其他2户)、区属企业13户、集体企业1049户、摊贩3656户。
1982年7月,根据市税务局要求,全面办理税务登记,至1982年10月,全区登记工商企业、事业单位1312户、个体经营2478户。1982年11月~1984年8月,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决定,市政府批复,先后将部分浦东地区划归南市区后,至1990年底,区税务登记发证户数共达10003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873户、集体所有制企业2405户、私营企业11户、个体工商业户6651户、其他63户)。此外,尚有中外合资企业11户、行政事业单位352户。
1991年8月,财政税务机构分设。至1992年底止,区税务登记户数共10551户,其中:全民企业1168户、集体企业3281户、私营企业30户、个体工商业户5998户、其他74户。浦东新区成立,划归浦东新区后南市区纳税户数为9090户,其中:区属商业1117户、市属企业和集体工业535户、市属三产346户、集管系统企业和区属工业230户、城建系统企业202户、校办企业545户、联营企业247户、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外协系统企业等402户、区联社和街联社以及区劳动服务公司等企业444户、私营企业22户、个体工商业户包括集贸市场4820户、租柜联销180户。此外,区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在1992年底止为74户,划归浦东新区后,尚有50户。
区的征管组织自1950年8月邑庙、蓬莱两区分别建局后,实行各税统管、按块建立稽征组,控制所有纳税单位。水上交通要道大达、关桥、十六铺、董家渡码头先后设立税务检查站。1953年改按工业、商业、个体设所征收。1955年起,为加强管理,采取按行业分工实行专责行业制度,邑、蓬两区分工制笔等数十个行业,负责征收管理和调研、交流、协调等工作,地方税、集贸市场也设所专门负责征管事务。同时建立稽查中队,加强对行商的管理。并开展对个体和临时经营税的检查。1989年9月成立查帐所,实现查征分开,改进征管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