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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南市区志 >> 第十八编财政税务 >> 第一章财政 >>


第三节 管理、监督

       

    一、企业财务管理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实行集中程度较高的财务管理体制,国营企业的纯收入和折旧基金绝大部分上缴纳入国家预算,企业机动财力有限。1978年以后,为适应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向企业扩权的要求,实行各种类型的经济责任制,建立企业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等各项专用基金,逐步增强企业的活力。

    区内中小型企业比重较大,企业成本管理基础较差。1959年,通过全国成本会议的贯彻,加强成本分析、成本评比的定额管理制度,推行班组经济核算,建立月结单位成本核算制度,国营商业100%建立了基层核算。

    1960年,邑庙、蓬莱两区合并为南市区,对企业财务管理开展比、学、赶、帮的红旗竞赛运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群众核算,培训财务人员和工人核算员7619人;帮助300户工业企业解决生产、技术、物资等3455个问题,促进生产的发展。全区1133户商业企业全部实现基层核算。

    1961~1965年期间,对工业企业健全原始记录财物明细帐,实行工、料、费定额,扩大二级或三级群众性经济核算单位,开展核资工作,全区248户工业企业共节约流动资金1959万元。围绕增产节约运动,参与编制和审查企业财务成本计划,帮助71个重点厂挖掘增产节约潜力。对商业企业,扩大独立核算单位,纠正表、单代帐。

    1978~1982年期间,区内继续坚持搞群众核算,千方百计促进企业管理,举办商业群众核算展览会和企业管理讲座,提高企业负责人经商理财思想。结合清产核资,有重点帮助企业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商品管理、物资管理和财产管理。手工系统建立成本核算制的户有70.20%,实行班组核算的户有64.27%。集体事业一线,配合集体事业管理局举办财务培训班,提高财会队伍的会计核算和财会业务水平。此外还帮助企业进行财务整顿,加强财务检查。

    1984~1992年期间,区为全面提高企业素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抓好财务管理为重点,开展对企业整顿工作,立足帮促,使企业改进管理面貌。整顿的办法是:一面抓培训,一面下户检查,对整顿户都户户查到,同时针对管理上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健全基础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

    1990年开始,财政经济形势起伏较大,各种矛盾此消彼长,难以缓解,区财政部门引导和督促企业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正确核算,帮助企业找问题、想办法,写出有质量的经济活动分析调查报告,受到企业欢迎。还抓住重点企业,对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结算资金进行清查,健制堵漏,帮助企业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二、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解放初期,区的行政经费和一些临时性的开支都向市有关部门报销。1952年,邑庙、蓬莱两区的财政科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原则下,把所有属区管理的经费全部集中区财政科统一管理。

    1953年8月,市财政局发出财政科管理各项经费的原则,规定区及区属各项经费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区预算管理制度,区财政科负有审核、批准、监督的职能。

    1954年,试行总预算,使抄报制单位逐步走向预算单位。区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学习掌握记帐方法与编制报表等关键问题,1957年已消除抄报制单位。

    1960年,邑庙、蓬莱两区合并为南市区后,区财政局预算科负责19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对内建立分户专管、分析审批制度,对外建立财务小组自查互查,与主管部门配合重点辅导检查制度。

    1980年,市行政机关试行“预算包干”实施办法,规定“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1987年,区行政事业单位已达301个,经费支出每年有增无减,财政负担很重。为改变这种状况,除严格控制支出外,积极配合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对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改进分配办法,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创收,提高经费自给能力。据43个事业单位统计,1987年收入达到1824.7万元,年终包干结余达1019万元,做到了藏富于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增强自我发展、自我改造的能力。

    1988年,区预算经费二级承包已全面完成,各主管部门已把承包经费分解到各基层事业单位,区财政局与区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正式签订预算经费包干协议。区实行预算包干办法后,分为“全额预算”、“差额预算”、“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加以管理。1992年底,区行政事业单位有402户。其中:“全额预算”全民单位277户;“差额预算”全民单位38户;集体单位26户;“自收自支”全民单位61户。

    三、预算外资金管理

    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留利增多,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经费包干使用,结余留用,事业单位发展第三产业,收入增多,预算外资金迅速增多。自1987年开始,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区制定《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对全区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由财政部门实行“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对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原则上采取 “计划管理,政策引导”。

    全区的预算外资金实行集中代管、专户储存的形式有3种:

    (1)对收入稳定的预算外资金大户实行收支分流,全额管理,既使专户储存落到实处,又使支出做到有效控制。(2)对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差额专户储存,明确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存取自由方便。(3)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调控作用,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所属单位集体专户储存,实行优惠政策。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行政事业迅速发展,区预算外资金的储存面不断扩大,储存金额逐年增长,截至1992年底,储存户93户,比1987年户数上升4.2倍,储存金额达5089.27万元,比1987年增长13.95倍。

    区对专户储存的间歇资金,运用资金时间差,积极融通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改造和临时性资金需要。5年多来,通过委托银行向工商企业发放短期贷款等办法,至1992年底已达8.5亿元,受益户达3250户次。据不完全统计由此可增加各项税收3435万元,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会计事务管理

    1986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贯彻,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学会咨询服务部举办会计工作规范化业务讲座;区财政学会开办6期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区会计学会举办财务管理专业证书教育班;区外经办等单位举办“涉外经济学习班”,学习合资法、外汇管理、涉外税收、财务管理和中外合资企业会计等14门课程,推动《会计法》的贯彻实施。

    1986、1990年二次组织评选市、区先进会计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其中:1986年评出市先进集体2个;市先进工作者13人;区先进集体12个;区先进工作者63人。1990年评出市先进集体2个;市先进工作者13人;区先进集体6个;区先进工作者27人。

    1987年,在区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会计档案清理整顿和建设工作。全区共清出前嵩山区、邑庙区、蓬莱区和目前的南市区1966年前各类会计档案2857卷,区档案馆对1966年各单位解交的会计档案清理出帐证5500卷册。

    1990年1月,区举办首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参赛人数3506人,占全区财会人员的90.6%;第二赛程参赛人数2694人,占全区财会人员的70%。

    1991年起,对区内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在职会计人员陆续核发《会计证》。到1992年底已核发会计证3879人。

    五、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1960年8月5日,中央发布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后,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精神逐年下发《继续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区认真贯彻执行。

    在加强控制管理的要求下,区为贯彻国务院《紧急通知》,每年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控购大检查。由于在加强指标管理、严格控购纪律方面取得一定效果,1987~1991年,区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控购工作优胜和先进单位。1985~1992年,区对控购指标的执行都控制在市下达限额的指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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