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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演变
19世纪20年代,英美传教士在上海开办赠医所,施医舍药。鸦片战争后,西药行业兴起。济华堂药房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在方浜桥(今方浜中路中华路)开业,调制土金鸡纳霜、骨痛露等药品,营业日盛。嗣后,全球药房等先后开张营业。民国25年(1936年),南市有西药房8家,抗战时,增至13家。1949年,邑庙、蓬莱两区有西药房25家,1956年,增至29家。公私合营后,药房网点几经调整,至1992年底,南市区西药业有零售药房15户,经营药品批发业务的1户,经营保健品零售兼批发的1户,共17户。从业人员172人,是年销售额6096万元,利润264万元,其中批发销售额4030万元,利润126万元。
二、经营业务
西药业以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医用玻璃仪器等商品为主,兼营化妆护肤用品、妇女卫生用品、滋补品等。个别药房经营化学试剂。
早期药房以门售为主,设配方部调配处方,资金雄厚者兼营批发业务。部分药房还批发小苏打、水杨酸等药品原料和化工原料。公私合营后,西药批发业务由市公司经营,区设医药供应处,分担部分批发业务。改革开放后,市公司下放部分西药批发业务。1988年行业成立区医药经营公司,专营批发。改革开放以来,西药业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增加中成药、补膏、补酒、保健口服液、健身理疗用品等。
西药业重视药品经营,注意提高服务质量,备足居民日常需用的小药品,继承准确配方的传统。区医药七店等坚持早晚和通宵服务。柜面做到问病卖药,为病家当好“参谋”。对工厂企业的保健站、医务室,长期坚持信息联系和送药上门服务。
解放以来,国家对药品实行严格管理,严禁伪劣和失效药品出售。1985年,《药品管理法》颁布,对医药行业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各药房相继建立药品质量管理、特殊药品管理、有效期药品管理等制度,并逐步设置质量检验仪器和使用电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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