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底,区法院成立行政审判筹备组,1987年1月开始受理行政案件。1988年2月建立民事审判二庭,继续受理行政案件。1989年8月建立行政审判庭,组织审判人员学习行政法规,先后到30余个区级行政机关宣传法律知识,为1990年10月《行政诉讼法》的施行作好准备。1987~1992年,区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178件。
第一节 治安行政案件审判 第二节 城市规划行政案件及其他行政案件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