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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销合同案件审判
1985~1992年,区法院共受理购销合同纠纷案件2529件,审结2481件,占经济审判结案总数3577件的69%。审结数呈逐年递增趋势。1985年109件,1988年322件,1992年435件。原告温某等5人以福建省福鼎县店下属农工商服务公司的名义,与经营灯具的被告陈某(个体户)订立茶叶购销合同。被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即进行有奖销售,还委托无经营执照的上海市房产经营公司杨浦区房产经营分公司工会代售,非法所得2700元。后原告因被告未付货款而诉之区法院。经审理确认:原告盗用福建省福鼎县店下属农工商服务公司名义,被告超越经营范围,还委托无经营资格的社会团体代销售,所订合同无效。区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和差旅费,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二、加工承揽合同案件审判
1985~1992年,区法院共受理加工承揽合同370件,审结364件,审结数仅次于同期购销合同案件数。加工承揽合同对定作方和承揽方的权利、义务都比较明确,凡未能切实履行义务,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孙某诉被告范某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1984年12月先后发给被告门幅4.2尺的针泡黑色人造革10筒,门幅2.7尺的咖啡色人造革25筒,委托被告按规定加工茄克衫。尔后,被告陆续交成品服装,但有衣长2.2尺,胸围3.4尺的黑色人造革茄克衫30件,咖啡色人造革茄克衫95件逾期未交。原告要求被告以1600元折抵未交的茄克衫。区院认为承揽方不能按期如数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要求承揽方赔偿的权利,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请。
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审判
1985~1992年,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共收案58件,结案57件。1990年,建筑市场管理混乱,有些承包单位通过各种手段对工程造价高估冒算,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使国家和集体蒙受了经济损失。对该类案件,区法院贯彻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依法认真审理。上海芦潮港装潢工程队在承包十六铺餐厅危房加固、翻建和装潢的工程项目中,采用虚立项目、多算材料单价等非法手段,多收工程款6万余元。十六铺餐厅为此诉至区院。区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高估冒算工程费6万余元,还对被告作出罚款2万元的民事制裁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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