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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管理
解放初,机动车辆由上海市公用局管理。1950年2月,市公安局接办机动车检验和驾驶员审照等管理工作,分局交通干警对行驶中的机动车辆进行道路检查。1959年邑庙分局对境内21个置有车辆单位的45名驾驶员进行教育,订立“安全行车操作细则”,全年出现行车安全的单位15个、驾驶员38人,蓬莱分局组织112名驾驶员学习“升考二等驾驶员交通规则”和“年度检验标准”。1960年南市分局贯彻经常性安全行车教育,使299名驾驶员通过年度审换执照,并进行全面车辆检修,评出从未发生事故的优秀驾驶员27人、行车安全员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车辆管理一度中断。1974年恢复,全年检验机动车1500余辆。1977~1978年,验车4724辆(次),驾驶员审证6817名(次),培训新驾驶员230人。通过审证的驾驶员接受了交通法规、技术练兵、例行保养、岗位责任四项考核。1979年检验机动车2577辆,合格2405辆。技术考核驾驶员3877人,合格3647人,缓审、吊销执照230人。举办违章驾驶员轮训42期。道路检查机动车1188辆,扣证教育违章驾驶员733人。1981年在严格车辆检验、驾驶员审证和机动车抽检复查的同时,开展争创“三无”、“四好”活动(无事故、无违章、无碰擦和遵纪守法好、完成任务好、车辆保养好、安全行车好),涌现出3000余名“三无”、“四好”驾驶员,23个先进集体和113名先进驾驶员。1988~1989年,组织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条例》和有关规定,开展机动车例行保养技术和交通安全常识竞赛,对900名私车驾驶员编组定期学习。1990年全区机动车5125辆,驾驶员7173人,其中私车驾驶员1260人,验车4311辆。5月组织车队安全干部和散户大组长轮训;8月成立区私车管理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992年全区机动车7456辆,驾驶员9125人,其中私车驾驶员2000余人。继续坚持组织驾驶员学习和开展驾驶员安全行车竞赛等系列活动,获得上海市第十次安全行车百日赛无死亡事故的佳绩。
非机动车管理
解放后,非机动车由税务部门征税、换发牌照,区公安分局在辖区进行道路检验和行车管理。1958年邑庙分局组织三轮车排档营业;蓬莱分局组织力量深入到137个企事业单位,检修非机动车514辆。1960年加强非机动车行车秩序整顿,严格分道行驶,对骑车人、车工进行安全教育,处理无牌照车1300余辆。1962年,两次整顿非机动车行车秩序,在老西门、十六铺、大兴街及其他主要路口、干道,检查各类非机动车8560辆。1974年,在有自行车5辆以上的350多个单位建立安全行车小组或联合大组,开展交通安全活动。1979年,依靠各单位对5300多辆两轮、三轮车进行调查、登记、检验和补牌补照工作,促进了单位对车辆的管理保养和安全教育。1980年1月,非机动车换发牌证等管理移交公安部门,南市分局设非机动车管理所。全年换发牌证60462辆,建立安全行车大组15个、小组937个。在各单位配合下,检查非机动车63612辆次。1981年组织牌证、安全设备检查127次,检查非机动车7051辆次,查出无牌证车987辆,并对其中453辆罚款处理;召开安全干部会议46次,上门联系6500次,抄送违章单1500张。1982年,反复整顿非机动车行车秩序,取缔违章停车69697辆,教育纠正违章68623辆;组织干警到81个单位及停放站检查3652辆。1988年,在换发人力车牌证中采取了控制流量、流向措施,对50%左右的人力车发区域牌照,限制在本区行驶,并压缩淘汰了一批残旧车辆,全年检查人力车5500余辆次,给予扣车、罚款等处理774辆,制约了违章;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残疾人乘用车辆管理暂行条例》,组成工作小组,开展调查,上门宣传办证326辆,其中手摇车224辆。1990年核发非机动车牌证246833辆,其中自行车218788辆,核发率96.4%。在全市自行车牌证核发工作中被评为市局先进单位,获一等奖;开展了非机动车秩序专项整顿,处理无牌无证、套用牌照等违章15232辆,没收无主车57辆。1992年,发放各种非机动车牌证16337张;根据市局“关于做好发还无主自行车工作”的精神,经查找共发还无主自行车85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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