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打”三个战役结束后,根据公安部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南市分局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
1987年5月~7月,开展“打现行、掏窝子、压大案”的专项斗争,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0起,其中大案48起,捣毁犯罪窝子56个、违法窝子120个。
1987年11月~1988年1月,开展“打现行、破大案、抓防范”专项斗争,共拘捕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60人,其中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58人,送劳动教养64人,收容审查298人,治安拘留440人。破获各类刑案219起,其中大案58起。群众扭送违法犯罪人员292人,犯罪人员自首9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人民币391431元。
1988年3~6月,开展“抓防范、反三窃”(窃车、扒窃、入室盗窃)专项斗争。共破获“三窃”等刑事案456起,其中大案84起,挖出“三窃”团伙13个。侦破了麻醉抢劫、杀人煮尸碎尸等一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特大案件。拘捕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45人,其中“三窃”犯罪分子334人(内盗窃251人、扒窃55人、窃车28人)。全区防范力量从原来每天3000多人增加到9000多人;有44个单位建立了护厂队;11600余户居民安装了铁门、铁栅,添置保险箱和报警器,改善和加强了防范措施。
1988年10~12月,开展“打现行、破积案、抓流窜、强化防范”的专项斗争。共破获各类刑案704起(内大案107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262人,其中流窜犯罪分子606人、逃犯42人。
1989年3~7月,开展“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打击流窜犯罪”专项治理。采用各种形式对50余万人(次)进行了宣传教育,发出公开信、规劝信3850份。通过宣传教育,有42名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66人作了坦白交代,收到检举揭发材料157份。先后组织全区性集中清查行动3次,清查各类场所56624处。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656人,其中流窜作案对象315人,收缴赃款和赃物折款计人民币197.81万元。同时,健全了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基本达到“底数清,情况明,规章全,管理严”的要求。
1989年7月起,组织开展“清查、破案、拉网”会战,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86起,其中大案要案105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499人。至9月12日进行集中拘捕行动,拘捕刑事犯罪分子268人。
1990年4~9月,开展“打击现行,深挖团伙”的专项斗争。先后侦破杀人、抢劫、强奸、流氓、盗窃等刑事案件1722起,其中大、要案412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26个,其中盗窃团伙52个,流氓团伙38个,卖淫团伙11个,抢劫、强奸团伙各1个,其他犯罪团伙23个。5月28日、8月10日、9月4日先后三次进行集中搜捕,拘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130人,还捕获历年负案在逃疑犯91人。缴获各类犯罪凶器55件,毒品250克,淫秽物品557件,赃款、赃物总值约100万元。
1991年连续开展了清“黄毒”,除“六害”专项治理和“严打、严治、严防”等专项斗争,全年破获各类刑案8820起,其中重特大案987起,创造了年破案数的最高纪录。共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3818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18个。1992年以反盗斗争为主线,先后开展了反盗春季攻势、禁黄禁毒禁娼“三禁”和反盗秋季攻势三次专项斗争与治理。查破各类刑事案件2857起,其中重特大案799起,查处违法犯罪分子1383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73个,打击犯罪团伙成员688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