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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南市区志 >> 第十一编民政 >> 第四章社会行政管理 >>


第二节 社团登记

       

    解放前,南市老城厢地区民间社团大都为工商业同业公会及各地旅沪同乡举办的同乡会。政治性及科技、学术性的社团不多。倾向及支持人民革命的社团活动受反动政府的压制。解放后,社团活动大都纳入工会、妇联、团委所属部门的工作内容,区的中苏友好协会等机构则隶属于市的有关社团,不单独办理社团登记。

    改革开放以来,内外交流活动频繁,不少单位组织社团开展工作。据1989年调查,区内有社团183个,至1990年发展到200余个,涉及近4000个部门和单位,参加者约9万人,分布于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贯彻国务院1989年10月25日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共上海市委提出的对全市社会团体实行党政共抓、归口分层、双重管理的要求,区成立社会团体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和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1990年,社团进行了清理整顿自查。1991年,对全区339个社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除归并、转出、撤销等外,依法办理登记的56个,至1992年底,核准登记的社团为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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