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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区志 >> 南市区志 >> 第十编群众团体 >> 第三章妇女联合会和妇女工作 >>


第二节 主要活动

       

一、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解放以前,南市妇女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活动和斗争。民国16年(1927年)上海工人举行第三次武装起义,起义前,南市有女同志参加秘密运送武器。民国35年至1949年5月,民立女中(今市十中学)、清心女中(今市八中学)、中国女中(今林荫中学)的进步师生,在中共地下党支部的领导下,参加全市公祭昆明“一二·一”惨案死难烈士、市“六·二三”反内战大游行、南京“四·一”惨案死难烈士追悼会及抗议美军暴行的示威斗争。上海解放前夕,散发解放军《向全国进军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开展护校活动,迎接上海解放。南市“联市”联谊会女友部同各界女青年广交朋友,组织歌咏、舞蹈、读书活动和救饥救寒募捐活动,开办儿童识字班。1949年5月25日解放军进入市区,“联市”女友部的女友们佩上宣传队符号,配合人民保安队,深入到里弄、棚户宣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

    新中国成立后,在响应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中,全区有20余万名妇女在世界和平理事会《反对使用原子武器,告全世界人民书》上签名。在抗美援朝捐献运动中,全区妇女捐献10.4亿多元(旧人民币)。向志愿军送去慰问款2900余万元(旧人民币)和慰问品4500余件。1954年,组织妇女认购经济建设公债9.2亿元(旧人民币)。在1990年亚运会捐赠活动中,全区妇女捐款21万元,在全市各区中名列第一。1991年为灾区人民募集寒衣5.6万件,棉被377条,赈灾捐款4.7万元。

    二、组织家庭妇女,参加社会劳动

    组织家庭妇女参加劳动,最初是从组织生产互助组开始的。1952年,邑庙区有缝纫、挑编等34个组,组员280人。1953年4月,蓬莱区支持10多位妇女的要求,组织机绣妇女生产互助组,人数从10多人增加到23人。1954年,生产互助组发展到17个,组员有570人。区妇联输送了242名妇女干部担任教师和法院、银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还陆续介绍500余名家庭妇女到各单位工作。1958年,邑庙、蓬莱两区有3.8万名家庭妇女参加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社会劳动。到1961年8月,全区里弄妇女参加社会劳动的有65083人,其中从事各种生产劳动的42254人。由家庭妇女组织起来的半淞园路红星熔炼工场在1958~1960年的两年中,为国家创造财富333万余元。

    三、组织家庭妇女学习文化

    区妇联组织家庭妇女学习文化,扫除妇女中文盲。解放初,邑庙区共有居民47.6万人,居民中有文盲、半文盲78633人,其中妇女为66557人,占84.6%。50年代初的二三年内共扫除文盲、半文盲59220人,其中大部分为妇女。蓬莱区的妇女在1950~1954年期间参加识字班学习的有2.25万人,其中达到初小、高小文化程度的6700多人,5000多名妇女进了业余中学。至1962年,全区中成年劳动妇女中基本摘掉文盲帽子,有2万多名女工进入业余学校学习。

    四、兴办托儿事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

    蓬莱区妇联50年代初~1954年,组织了6个托儿站,收托儿童1760人;配合各项运动,组织临时托儿60多次,收托儿童1500多人。1958年,里弄托儿所、幼儿园、哺乳室有207所,保育、教养人员950人,收托儿童9746人。蓬莱区妇联创办了当年全市第一所条件优越、规模最大的红旗托儿所,有全托、日托儿童600名左右,获全国妇联好评,邓颖超亲自视察该所。此后,幼托事业不断发展,到1961年8月,南市区有里弄托儿所260所,收托儿童32873人;工厂企业、机关社团托儿所有185所,收托儿童4848人。保育、教养人员队伍增加到5227人。

    1980年,区成立托幼领导小组和托幼办公室,缓解入托矛盾。区妇联协同政府,依靠社会各方力量,配合街道,发展“简托”、“家托”,从1984年47所、61个班级,收托儿童1220人,发展到1992年的115所,收托儿童7105人。幼托工作人员775人。

    区妇联还开展家庭教育工作。1984年2月,成立由实验小学校长袁任站长的第一所家庭教育咨询服务站,27位有经验的教师、医师组成咨询队伍,向家长提供家教咨询服务。1991年,全区共建立各类家长学校144所,传授正确的教育子女观点和方法,提供科学的教育咨询服务,参加学习的家长有10余万人次。

    自1989年开始,围绕“三优”(优生、优育、优教)要求,开展咨询服务、“三优”骨干队伍培训、“三优”工作研讨和评选活动,开办南妇业余艺术学校,吸收学员业余学习电子琴、围棋、舞蹈、英语、绘画、书法和写作。评出171名“好家长”、“好妈妈”等先进典型。

    五、评选先进集体、个人,开展“四有”、“四自”教育

    1956年在妇女中开展评选“五好”(即家庭邻里团结互助好,家庭生活安排好,教育子女好,鼓励亲人生产工作学习好,自己学习好)积极分子活动,评出区“五好”积极分子492人,市“五好”积极分子120人。至1959年,全区共评出“五好”积极分子、扫盲积极分子、卫生积极分子和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3000余人,其中有6人出席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会议。1960年开始,在全区妇女中开展评选“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工作。至1992年,全区共评出全国“三八”红旗手38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0个;市“三八”红旗手555人,市“三八”红旗集体105个;区“三八”红旗手2853人,区“三八”红旗集体410个。在开展“巾帼建功”等评选活动中,评出市级先进个人106人,先进集体4个;区级先进个人554人,先进集体6个。小东门街道人民路久兴里8号,邻里情深亲如一家,被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拍摄成《邻里情》纪录片。老城隍庙工艺品商店黄金柜,被评为1991年度市“巾帼奖”先进集体。

区妇联运用典型事例,在妇女中开展“四自”(指自尊、自爱、自重、自强。1988年后改为自尊、自强、自信、自立)“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通过报告会、交流会、文艺演出、画廊、黑板报、广播加以宣传,并组织各界妇女听取市先进妇女作“讲理想、讲贡献”的报告,举办“南市妇女在前进”、“巾帼风采”展,摄制“南市妇女风采”录像,组织“南市巾帼演讲队”下基层演讲,发扬区内各条战线先进妇女自强不息、乐于奉献的精神。区女职工委员会和各街道妇联共组织364个读书小组,开展适合女性特点的读书活动。

 

区“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统计表

年份

“三八”红旗集体

“三八”红旗手

全国

全国

合计

10

105

410

38

555

2853

1960

7

50

213

15

110

870

1966

 

18

 

 

117

 

1978

1

12

52

10

104

497

1982

2

7

47

12

59

507

1984

 

6

40

 

55

500

1986

 

5

19

 

41

179

1988

 

2

11

1

26

100

1990

 

2

12

 

21

100

1992

 

3

16

 

22

100

 

    六、开展“五好”家庭活动

    1982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五好”家庭活动。至1992年,全区共评出全国“五好”家庭20户,市“五好”家庭314户,区“五好”家庭753户。区妇联还开展融科、教、文、卫、体为一体的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创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1988年,编制教材,举办《家管学》系列讲座,到街道、居委宣讲,听讲者达10余万人次。同年,区妇联与区文化局联合成立家庭读书活动指导小组,开展以“爱我上海爱我家”为主题的家庭读书活动,全区有万余个家庭参加。

    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确立妇女婚姻自主和家庭生活中男女平等的权利。1952年,邑庙区妇联调解婚姻纠纷200余件,配合区法院清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涉及侵犯妇女权益的积案829件。虐待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1980年,区妇联设法律顾问小组,聘请2位律师为顾问小组的常年律师。举办“以法律为武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报告会。

    1984年2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建立区和街道妇代会三级信访网。针对社会上发生的虐待老年人现象,到半淞园街道新肇居委会对老年人问题进行调查,写出《关于老年人问题情况报告》,得到区委和市妇联的重视,转发了调查报告。《上海法制报》也转载了“报告”中关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

    199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区妇联会同有关单位设立咨询站,向15374人(次)提供法律咨询。

    1980~1992年,区妇联共接受来信来访5500人次。其中,多数涉及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权益和婚姻问题。1984年,为关心未婚大龄青年,成立婚姻咨询站,接受大龄男女青年咨询4200多人次。至1992年,受理3250余人求偶登记。其间,举办8次老年人集体婚礼,536人喜结良缘,原上海市副市长宋日昌等到场祝贺。区妇联还定期前往市妇女教养所等单位,关心失足妇女,配合政法部门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八、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系

    邑庙区1956年组织180名工商业者家属出席市工商业者家属代表会议,召开820人参加的区工商业者家属代表会议,输送11名工商业者家属去市政治学校学习,300名去区政治学校学习。1960年,蓬莱区成立工商业者家属委员会,各街道先后成立学习小组,1600余名工商业者家属参加学习。

    1981年、1982年组织区政协和区民建、工商联妇女组成员视察托幼工作。

    1987年,成立南市区妇女人才促进会和妇女问题理论研究小组、信息员队伍等松散型的群众团体,开展发布信息,专题研讨,承接设计项目和各种联谊活动。

    从1964年第四届政协到1990年第八届政协,共推荐50名妇女为区政协委员。还经常与区政府、区民建、工商联妇女小组、各民主党派、少数民族、侨胞、侨眷、台胞、台属等各界妇女联系,支持她们为振兴南市献计献策,为妇女儿童多办好事。九、参政议政

    1949年以来,在中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历届领导班子中都有女同志任职。

    在历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中,女同志的比例占18.5~35.4%。

 

历届区人大、区政协中妇女代表情况统计表

区人民代表

区政协委员

年份

届次

代表

总数

妇女

代表数

占代表

总数%

年份

届次

代表

总数

妇女

代表数

占代表

总数%

1951

蓬莱区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248

46

18.5%

1956

蓬莱区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

91

24

26.3%

1954

蓬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

43

21.5%

1959

蓬莱区第二届政治协商会议

111

30

27%

1956

蓬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280

60

21.4%

1956

邑庙区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

127

27

21.2%

1958

蓬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281

数据

散失

1959

邑庙区第二届政治协商会议

125

26

20.8%

1951

邑庙区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205

38

18.5%

1961

南市区第三届政治协商会议

183

46

25%

1954

邑庙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75

41

23.4%

1964

南市区第四届政治协商会议

183

42

22.9%

1956

邑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312

66

21.2%

1980

南市区第五届政治协商会议

210

50

28.6%

1958

邑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