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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上海光复,全市共划分为32个区。同年12月,在今南市的浦西区域分别成立第三、第四区区公所。民国36年1月改称为邑庙区和蓬莱区区公所。
两区区公所各设1室5股,即:总干事室、民政股、户政股、警卫股、文化股和经济股。配有正副区长各1人,总干事1人、各股股长1人,另配会计员1人、助理员12人,雇用书记员2人、区丁若干人。
区公所对辖区的管理,实行保甲制度,按地段和户数设保。邑庙、蓬莱两区曾数度变更保的范围,民国35年1月,邑庙区设35个保,后变更为47个保,又变更为50个保、53个保;蓬莱区从36个保变更为64个保、72个保,其中第六十四保为浦江水上保。民国36年前,邑庙、蓬莱两区实行数保联合办公的“联保”制度,除水上保外,组合成14个联保办公处。各保设正副保长,联保也设正副联保长。保长和联保长多由工商界人士担任。保的日常事务由聘用的专职保干事承担。
二、区长更迭和股室职能
区长更迭
邑庙区在民国34年(1945年)12月,由市政府委派陆荫初和邹志贤任正副区长,民国36年3月“选举”杨怀纯和毛志坚为正副区长,民国37年11月“选举”周大浩和毛级胜为正副区长。蓬莱区在民国34年(1945年)12月,由市政府委派陈敏书和朱良材为正副区长。民国36年1月“选举”叶振权和邵心石为正副区长。
区长和股室的职责
区长统率区公所工作人员综理区公所一切事务,副区长襄理区长处理各项事务。区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区长或总干事代行其职务。总干事室负责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经费收支和处理区公所一切行政事务;总干事秉承区长、副区长之命,核阅文稿,监督指导各股秉承正副区长之命执行事项。民政股负责保甲整编、训练考核保甲自治人员、社会救济、清洁卫生、调解纠纷等。户政股负责清查户口,办理户籍和身份证登记以及户口统计等。警卫股负责兵役、征训壮丁,维护交通、消防,协助清查户口和缉捕盗匪等。经济股负责公共财产管理、市政建设、按户口配售食品等。文化股负责国民学校的建立和扩充,成人补习教育(贫苦子弟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管理图书馆、公共讲演等社会教育;开展体育运动;调查和管理文物古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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