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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
民国31年(1942年)南市家庭户占总户数的90.88%,铺户与公共户占总户数的9.12%,平均家庭人口为4.24人。民国34~36年,邑庙区平均家庭人口分别为4.5人、4.8人、4.8人;蓬莱区平均家庭人口分别为4.3人、4.8人、5.0人。
1949年蓬莱区家庭住户占总户数的91.22%,工厂、营业、公共户占总户数的8.78%。1950年邑庙区家庭住户占总户数的86.77%,营业户、公共户占总户数的13.23%。
1949~1959年邑庙、蓬莱区家庭平均人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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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949 |
1950 |
1951 |
1952 |
1953 |
1954 |
1955 |
1956 |
1957 |
1958 |
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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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庙区 |
4.77 |
4.41 |
4.53 |
4.49 |
4.61 |
4.54 |
4.31 |
4.35 |
4.49 |
4.21 |
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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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 |
4.84 |
4.37 |
4.54 |
4.53 |
4.59 |
4.44 |
4.20 |
4.31 |
4.47 |
4.29 |
4.35 |
1960~1969年,南市区家庭平均人口4.37~4.10间。1970~1979年平均每户人口3.93~3.50间。1980~1992年,家庭结构小型化,每户平均人口3.64~2.81间。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平均每户为3.67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计家庭户265478,占总户数的99.44%,家庭户人口计807237人,占总人口的97.74%。家庭户中,单身户14260户,一对夫妇户29669户,二代户128751户,三代户56757户,四代户971户,一代至四代与其他亲属和非亲属户13870户,其他户21200户。全区家庭户平均每户3.04人,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减少0.63人。浦西地区家庭户为180651户,家庭户人口553804人,平均每户3.07人。
二、婚姻
民国30年南市已婚人口170344人,占总人口的56.79%;未婚人口(符合成婚条件)52183人,占总人口的17.40%;未成年人口76712人,残废疯癫者741人,占总人口的25.81%。民国37年邑庙区未婚男性大于未婚女性0.74倍,丧偶女性大于丧偶男性0.45倍;蓬莱区未婚男性大于未婚女性0.57倍,丧偶女性大于丧偶男性0.63倍。两区未婚人口分别占区内总人口的16.45%和17.23%。
1948年邑庙、蓬莱两区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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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
性别 |
未婚 |
有配偶 |
丧偶 |
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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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庙区 |
男 |
23439 |
67509 |
5099 |
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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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13479 |
49626 |
7411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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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 |
男 |
47970 |
110459 |
6588 |
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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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30559 |
28563 |
10733 |
240 |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中,南市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分年龄、性别的婚姻状况:未婚男性为76264人、女性为37441人,共113705人;其中25~39岁未婚人口49369人,男性39682人,占80.38%,女性9687人,占19.62%。有配偶男性259051人、女性250586人,共509637人。丧偶49971人,男性为10193人,占20.40%,女性为39778人,占79.60%,其中60岁以上42788人占85.63%。离婚9284人,男性为4480人,女性为4804人,其中30~44岁计4374人,占离婚人数的47.11%。三、职业(包括学业)
民国31年南市市民职业状况:工、商、交通业82278人,占总人口的22.30%,公务人员与自由职业者10069人占2.73%,劳工27697人占7.51%,农业11131人占3.02%,摊贩等杂业46227人占12.53%,佣工12872人占3.49%,家务81886人占22.20%,在学13140人占3.56%,无业失业83623人占22.67%。民国37年邑庙、蓬莱两区12岁及12岁以上人口共502377人,工、商、交通业244703人占12岁及12岁以上人口的48.71%,公务人员、自由职业者16261人占3.24%,农业763人占0.15%,其他业26397人占5.25%,家务159773人占31.80%,求学41172人占8.20%,无业13308人占2.65%。
1955年邑庙、蓬莱两区6岁及6岁以上人口587001人,工业及从业人员100216人,建筑、市政职工10037人,金融职工1681人,交通运输业28894人(其中三轮车人力车工人15762人),商业饮食服务业79857人(其中固定摊贩流动摊贩30835人),文教卫生科技人员10434人,机关团体7572人,农民渔民284人,其他劳动者等17977人,失业人员36749人,18岁以上未就业者146598人,18岁以上无劳动力者14462人,学生98987人,7~17岁未就学就业者33253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区在业人口464663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的68%。在业人口按行业门类分,第一产业1979人占0.43%,第二产业296218人占63.75%,第三产业166466人占35.82%。在业人口按职业大类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8566人占14.76%,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上升2.1个百分点;国家机关、党群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2894人,办事人员和其他人员37706人,分别占2.77%和8.1%,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分别下降1个百分点和上升3.5个百分点;商业工作人员44165人占9.5%,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上升3.6个百分点;服务性工作人员48150人占10.36%,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上升0.5个百分点;农、林、牧、渔劳动者1588人占0.34%,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下降0.23个百分点;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及其他人员251037人占54.03%,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下降8.4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和农、林、牧、渔劳动者的比重下降,第二产业和生产工人的比重下降,第三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人员等比重上升了。
全区不在业人口218834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的32%。不在业人口中,在校学生23106人占10.56%,料理家务28650人占13.09%,待升学1579人占0.72%,离退休及少数退职人员144485人占66.02%,市镇待业人员13807人占6.31%,丧失劳动力及其他人员7207人占3.29%。在13807人待业人员中,男性8257人占待业总数的59.8%,女性5550人占40.2%。
四、民族
解放前区内民族统计资料缺乏。1953年6月邑庙、蓬莱两区汉族736564人,占两区总人口的99.23%,少数民族5696人,占两区总人口的0.77%。少数民族中回族5579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97.95%。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南市区少数民族6874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86%。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6443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90%。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区共25个民族,汉族819118人占总人口的99.18%,24个少数民族6806人,占总人口的0.82%。少数民族中回族居多,共6354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93.34%。区内少数民族超过500人的街道有露香园路、小北门、蓬莱路、半淞园路、周家渡5个街道。露香园路街道有回族1379人,是全市回族最多的街道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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