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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秀芳。江苏武进人。14岁入上海市景画传习西洋画。民国元年(1912年)创办上海图画美术院,任副校长,民国8年创办美术团体天马会和《美术》杂志,倡导美术改革,传播美术知识。在美术教学中首先实行人体模特儿写生,遭军阀孙传芳封建势力围攻。始终坚持真理,维护学术尊严。率先在上海美术专门学校(简称美专)实行旅行写生和男女同校制度。民国18年和22年两度赴欧洲考察、交流,扩大中国现代绘画在西方的影响,被誉为中国文艺复兴大师。民国24年返沪,寓辣斐德路504号(今复兴中路512号)。时美专经济困顿,即着手整顿校务,四处筹款,邀黄宾虹、郑午昌、王个簃等10名教授,举办筹款画展,画款偿还学校欠债。民国29年于南洋举办筹赈画展,筹款1200余万元支援国内抗战。民国32年被日军押解回国,复任上海美专校长,拒绝与日伪当局合作。解放前夕,拒绝赴台,匿居他处,静待解放。解放后,历任华东艺术专科学校校长和南京艺术学院院长。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旋为病魔所扰;“文化大革命”中又遭劫难,但作画写字奋笔不辍,并艰苦探索中国画的创新和油画的民族化,将中西画精华融为一炉。1979年,彻底平反,再任南京艺术学院院长。1980年,赴港举办书画展、讲学,将画款100万元港币捐赠南京艺术学院。1988年,第十次上黄山作画,为世人瞩目。晚年寓居香港,心系大陆,为弘扬中华文化,将藏珍品和一生主要作品捐献给国家。念念不忘“我是卢湾区的居民”,关心地区文化事业。得知编纂《卢湾区志》,欣然题写书名;支持区图书馆创办“卢湾区名人作品陈列室”,赠送藏书并题签。历任第一届江苏省政协委员,第三~六届市政协委员,第三~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上海市委顾问,全国文联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顾问、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上海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等。一生著作颇丰,主要有《画学真诠》、《中国绘画上的六法论》、《存天阁谈艺录》、《黄山谈艺录》、《刘海粟艺术文选》、《石涛与后期印象派》、《中国绘画的继承与创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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