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区志 >> 卢湾区志 >> 第三十六编补记 >> 七、再就业工程


七、再就业工程

1994年,区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和总工会联合发文,在全市率先制订《关于促进企业下岗人员就业问题的若干意见》。1995年,区劳动、财税等部门联合发文,又提出卢湾区再就业工作意见,明确当年控制下岗人员数比1994年降低50%,年末将下岗人数控制在3000人以内,地区失业人数7000人,就业难点安置率达90%以上等。1996年,又由区政府发布有关《推进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若干规定》,并对8647名不在岗职工进行一人一表调查,调查结果有因单位原因下岗5202人,其中生产性下岗2577人、城市改造市政动迁下岗2625人,其中40岁以上人员占66.14%。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三渠分流”措施,即对635名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种种特殊原因不能上岗的人员,实施一对一帮困,退出再就业范围;对4510名自谋出路、自行劳务输出人员,通过与企业签订自行劳务输出协议、企业保留劳动关系,使隐性就业显性化;对2184名下岗人员以各种形式定目标、多渠道组织再上岗和创办再就业基地、兼并困难企业等,分流安置率达62.5%。1994~1995年,强化劳动力市场运作,完成2231人转岗培训,并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员培训、发证。到南区劳动市场求职登记和办招工录用手续17375人,已推荐就业13070人次,并举办95场劳务洽谈会,有665家单位和11650人次进场供需见面,其中区属单位提供岗位1590个。1996年7月,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黄菊视察卢湾区再就业工作。同年11月,上海市再就业领导小组在卢湾区召开“发展社区服务业,拓展就业新渠道”现场会。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