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家湾警察分局情报
钧局三十五年六月五日市警厅(三五)字第9186号训令:略以新华日报社设工作人员宿舍于思南路一Ο七号,饬令就近严密注意等因。奉此,自应照办。查上开地址系义品洋行房产,本出租于中央党部黄天霞居住,于本年五月间黄天霞举家迁移南京,乃转让于新华日报社作为职员宿舍。内中住有新华日报编辑乔木、刘方华、新华周刊发行人龚澎,总经理沈野、中共代表团总务主任祝华及该团会计科长刘恕、顾问华岗等二十余人,至今并无其他动态。除已饬属严密注意外,理合将调查经过备文呈复。仰祈鉴核。
谨呈
副局长 俞
局长 宣
[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日
(《上海周公馆》,人民出版社199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