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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救国十人团,民国8年五四爱国运动中群众自发组织的爱国团体。5月11日,孙宝辉等人发起,其守则规定成员不买日货、不用日币、不乘日轮、不雇佣日人等。12日《申报》载有该团详细救国办法。6月25日,组成联合会,并公布《中华救国十人团联合会章程》,会所设白尔部路新民里14号,各地成立报名之团逾二千之数。)
(民国8年5月)
(一)定名 本团定名为救国十人团
(一)宗旨 本团以提倡国货抵制日货维持国人爱国之恒心
(一)义务 各团友有发布传单调查国货互相规劝之义务
(一)规则 (一) 组织本团设团长一人文牍员一人会计一人
(二) 选举本团每两月由团友选举一次
(一)会费 入会金每人三角月捐二角如遇有必要需款之时另有特别捐临时开会酌定如有团友退会均不得要求退还会费
(一)会期 每星期六下午四点钟开常会一次遇有要事可由团长报告随时开会
(一)罚则 团友有购日货被察出后除摔毁外再由团友议定其价加倍罚之连买三次者出会
(一)团友不到会者罚二角三次出会团长准假者不在此例
(一)附则 本章程有未尽善处得随时修改之
(上海市档案馆藏档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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