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秘三字第10096号
事由:为决定区接管委员会自即日起宣布撤消希遵照由
令卢湾区接管会
查该会对于该区接管任务,业已基本完成;伪保甲机构,已行废除;人民亦已有了相当的组织基础;正式成立区人民政府,业已有了成熟的条件。为了加强民主建设,进一步密切人民与政府的联系和更有效肃清匪特间谍起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已决定成立各区区人民政府。为此,本会决定:各区区接管委员会组织,自即日起,宣布撤消。所有该会之全部财物、档案等,应概行移交于各该区区人民政府;末清结之事务,亦应交由区人民政府继续负责处理。除布告外,特令希遵照。
此令
主任:陈毅
副主任:粟裕
一九五〇年七月三日
(人湾区档案馆藏档47-1-1)